
被控斂財逾2億 案件擇日宣判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王玨 北京報道)第十八屆中央政治局原委員、重慶市委原書記孫政才受賄案一審昨日在天津市一中院開庭。檢方指控孫政才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7億餘元(約合港幣2.1億元)。孫政才最後陳述時稱自己「咎由自取、罪有應得」,當庭表示真誠地認罪、悔罪,真誠地服從法院判決。法庭將擇期宣判。
據新華社消息,天津市第一檢察院起訴指控:2002年至2017年,被告人孫政才利用擔任北京市順義區委書記、北京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農業部部長、吉林省委書記、中央政治局委員、重慶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單獨或者夥同特定關係人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7億餘元。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孫政才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對出庭作證的兩名證人進行了交叉詢問,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
咎由自取罪有應得
央視畫面顯示,孫政才由法警輕扶走入被告席,他身着黑色夾克,頭髮烏黑,身形也未見明顯消瘦,精神狀態良好。庭審中,他一直坐着聽審,最後陳述階段,他在被告席站立,手拿一紙文稿,進行了最後陳述。在央視播出的同期聲中,孫政才表示:「我嚴重違紀違法,受到法律的莊嚴審判。我是咎由自取,罪有應得,我心服口服。我真誠地認罪悔罪,我真誠地服從法院判決。」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及各界群眾130餘人旁聽了庭審。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重慶肅清惡劣影響
去年7月15日,中共中央決定,孫政才不再兼任重慶市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7月24日,孫政才被通報「涉嫌嚴重違紀」,中共中央決定由中央紀委對其立案審查。
9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並通過中紀委《關於孫政才嚴重違紀案的審查報告》,決定給予孫政才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今年2月13日,天津檢察機關依法對孫政才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4月12日上午,天津市一中院公開開庭審理孫政才受賄一案。孫政才是中共十八大以來首位落馬的十八屆中央政治局委員。
孫政才和薄熙來曾主政重慶十年,對當地政治生態以及經濟社會發展的負面影響巨大。孫政才落馬後,重慶市委市政府多次召開會議,要求從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組織上、作風上全面徹底乾淨肅清孫政才惡劣影響和「薄、王」思想遺毒,團結一致向前看,重整行裝再出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