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2%每日少於15人用 未徵詢允供應商160服務點減至4個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如今是資訊發達的世代,但香港提供的Wi-Fi服務卻遠遠落後。審計署昨日發表審計署署長第七十號報告書,其中提到616個提供免費Wi-Fi服務的政府場地當中,32%平均每日少於15人使用,批評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提示不足,且連線速度亦差。
審計報告同時指現時透過公私營合作模式提供免費Wi-Fi服務的進度緩慢,只得6%場地於提供服務期限內推出服務。其中一個服務供應商更由原本承諾於160個場地提供服務大幅縮減至4個更申請延期,資科辦竟於未曾就保障政府利益事宜徵詢法律意見下答允。
自2007年起,政府推出「香港政府WiFi 通」(WiFi通)服務,在選定的政府場地為市民提供免費Wi-Fi服務。立法會財委會先後於2007年、2011年及去年通過撥款2.176億元、6,800萬元及1.198億元批出3份各為期5年的外判合約,以提供WiFi通服務。
38%下載速度低於每秒3Mbps
審計署指出,政府於2016年的施政報告承諾逐步把WiFi通的連線速度提高一倍至每名用戶每秒3兆比特(Mbps)至4兆比特,惟根據資科辦去年的周年服務檢查結果發現,在3,087個熱點中,38%的下載速度低於每秒3兆比特,另有0.3%無法建立Wi-Fi連線。
截至去年底,全港共有616個WiFi通場地。審計署審查了資科辦所記錄該些場地於2014至去年期間的WiFi通服務使用量,32%的平均每日使用人數少於15人。而在今年1月至3月間,審計署曾到20個WiFi通場地視察,卻發現當中6個沒有在任何熱點張貼標誌、13個只在部分熱點張貼標誌。
同時,即使使用加密連接,也無法為使用者提供充分網絡安全的保障,以抵禦黑客入侵,原因是加密連接無法保護網上傳送的資料。
審計署並指,「Wi-Fi.HK」是政府於2014年8月與多間公私營機構合作推出的通用品牌,為本港提供免費Wi-Fi服務,惟無法建立Wi-Fi連線的場地所佔的比率,由2015年的5%增至2017年的13%,政府擴大「Wi-Fi.HK」服務覆蓋範圍的進度亦非常緩慢。
原定185場地 僅12個推服務
同時,政府於2016年12月與4個服務供應商簽訂特許協議,在全港18區合共185個公園、旅遊景點及公共交通交匯處等人流多的政府場地提供Wi-Fi服務,為期5年。根據協議,服務供應商可在該些場地提供商業流動和其他資訊服務,並須在12個月內開始提供Wi-Fi服務。
不過,審計處發現,限期前只有6%(12個)場地已推出免費Wi-Fi服務。截至去年12月19日限期屆滿時,只有1個服務供應商已開始在獲編配的所有7個場地提供Wi-Fi服務,其他3個服務供應商基於商業考慮、場地未可供進行安裝工程或遇到技術困難等理由,仍未開始在部分或所有獲編配的場地提供服務。
審計署舉例指出,其中一個服務供應商告知資科辦,指在限期前只能在其160個獲編配場地中的4個提供Wi-Fi服務。至去年12月,資科辦接納該服務供應商的要求,將該4個場地開始提供服務的限期延至今年3月15日,卻未曾就保障政府利益事宜徵詢法律意見。
審計署建議政府資訊科技總監應在有連線問題和連線速度緩慢的WiFi通場地採取措施,以提升該等場地的連線能力和連線速度,並在有需要時考慮遷移Wi-Fi熱點,及確保妥為張貼標誌以顯示場地有WiFi通服務提供;同時亦應檢視公私營合作試驗計劃推行進度緩慢的情況並採取措施,加快提供Wi-Fi服務。政府資訊科技總監和創新及科技局局長同意審計署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