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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台客聚】盜竊名器、強姦民意

2018-05-07

潘國森

今天香港社會上常被當作「學運領袖」、「學生代表」的年輕人,可以說過半數是騙子、是盜賊!他們偷取不應得的名位、騙取公眾的信任。

現時香港各大學的學生會都由一個幹事會指揮和管理,編制上一般是一個會長,兩個副會長(一管外務、一管內務)和若干幹事(或稱秘書)。制度上,是照抄西方的中央政府政制。幹事會代表行政權,現時一般人講「某某大學學生會如何如何」,其實在講「學生會幹事會如何如何」。

學生會不存在一個「司法權」,沒有法院可以制衡幹事會。此所以在上世紀九十年代有個別大學學生會爆出會長級學生虧空的醜聞,最後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不了了之。究其原因,則是大學管理層不想摧毀偷吃公款學生的前程,亦有家醜不出外傳之意。告上了法庭的話,絕對會影響以後收生!學生會也不需要「立法權」,因為很少有修改「法律」。雖然有「評議會」之設,但是這個議會也沒有太多監察幹事會的職能。

事急的時候,會長還會自把自為,架空了整個幹事會,一個人說了算,實行「獨裁政治」!前些時,曾經請教在美國留學的朋友關於當地大學學生會的事。據知情人士所講,那邊的學生會很難參與實務政治,畢竟美國兩黨制成熟,政府和政客根本不會理會「學生代表」有什麼高見。學生會日常只負責組織吃喝玩樂的消遣活動,不過也有跟商界代表談判的作用,那是代表同學與商界討價還價,為同學爭取更多的實習機會和就業職位。

二零一八年美國有許多中學生走上街頭示威,參與組織大型社會運動。原因是一個切身並關乎生死的大事,就是校園槍擊兇殺案失控,年輕人今天上學,沒有保證可以活着下課回家!上世紀八十年代,我們香港人在電視新聞經常見到韓國大學生的暴力示威,他們拋擲燃燒彈絕不手軟。當年有一位校友告訴我來自韓國交換生講的「內幕」,原來當時大學生圈子之中有不成文的規定,一年級生都要參加示威,升上二年級就可以「免役」,專心讀書考試!所以韓國間中有大學生因示威出了意外而喪生,那也可以說是忽視「工業安全」的不幸了!

大學學生會原本應該是個聯誼組織,如果遇上什麼社會上的不公義,志同道合的同學組織一下,一起去關心社會亦無不可。但是向外自稱「學生代表」,則有「偷竊名器」之失。潘國森幾十年前上大學的時候還好,當年的學生會運作尚稱獨立,不受「外部力量」影響。同學投票選幹事會,只授權校內聯誼事,沒有授權學生會會長代表同學議政從政!今天的學生會則先有前任會長侵佔現任會長的權力,再有舊生「老鬼」在後面指導,至於與個別大學教師、校外政團,甚至外國官方或半官方機構明目張膽地合作,都已變得好像理所當然了。

在二零一四年非法佔中(鐘)前後,反政府陣營更將魔爪伸入中學,「政壇大佬」欽點了一些中學生當「學生代表」,讀者諸君都見識過了。他們還教唆中學生也偷竊學校的名器!反對派的成員,以中學舊生的身份,物色一兩個在校學生,組織「某某中學政制關注組」。然後屬於反對派陣營的傳媒,就把那些中學的校徽貼出來,欺騙讀者!這個很容易,政治版編輯問教育版的同事,就可以輕易得到香港差不多所有中學的校徽!

所以說,今天許多「學運領袖」、「學生代表」,其實都是賊! (香港教育大危機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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