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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市大變局】香港空置稅怎樣徵?

2018-05-14
■港府正研究推出空置稅,甚至只是針對新盤,屬國際首例。圖為賣足30年的華懋豪景花園。 資料圖片■港府正研究推出空置稅,甚至只是針對新盤,屬國際首例。圖為賣足30年的華懋豪景花園。 資料圖片

針對新盤國際首創 業界認為須兼顧彈性

港府證實正研究是否推出新盤空置稅,引起坊間熱議,不少人都列舉外國空置稅作為例子,推測本港的徵稅方式。好像澳洲維省及加拿大溫哥華的空置稅約為房產價值的1%,法國根據空置年份繳交10%至15%稅項,個別國家的空置單位更會被政府暫時用作其他居住用途。但值得留意的是,外國空置稅大多針對所有物業,而香港可能只是針對新盤,屬國際首例。測量師認為,針對新盤統計空置數量較簡單,但稅收料會考慮銷售彈性,兩者需作出平衡。 ■香港文匯報記者 顏倫樂

港府在上周五公佈2018年第一季經濟報告中,直指發展商減慢賣樓速度。報告指,第一季送交土地註冊處註冊的住宅物業買賣合約總數較上一季回落8%至15,015份,經仔細分析,交投按季下跌,全因發展商減慢推出新樓盤,導致一手市場的交易減少36%,反觀二手市場的交易實際上微升2%。事實上,市場一直有指從貨尾單位的累積情況來看,發展商有囤積托價之嫌。運房局統計顯示,貨尾單位由2013年第3季的4,000伙,大增1.25倍至最新的今年首季9,000伙,同期中原CCL則由119.69點升至177.61點,升幅48.39%,貨尾增幅明顯超過同期樓價升幅,反映發展商並無積極促銷。

貨尾9000伙 5年增1.25倍

財爺陳茂波在預算案後已對樓價升、貨尾單位卻續累積感到不妙,揚言研究徵收空置稅;特首林鄭月娥日前出席立法會答問大會時證實,政府正研究向新盤徵收空置稅,會全面評估相關理據、可行性和公眾反應再作決定,但政府沒計劃研究開徵資產增值稅。她強調,現時樓房單位極度短缺,所有房屋都要用來住,而不是囤積或用來炒賣。

法國空置逾1年徵10%樓價

林鄭的表態令本港距徵收空置稅再走近一步,成為現在能即時增加單位供應的一個選項,但坊間對於本港如何向新盤徵收空置稅卻未有方案。環視全球,外國徵收空置稅其實相當普遍,政府藉增加持有空置物業者的成本,打擊物業持有者囤積單位推高價樓。其中法國屬罰金較重的國家,空置逾一年便要徵收樓價10%稅款,空置兩年是12.5%,3年為15%。荷蘭政府對付空置房手法更加狠辣,若有房屋長期空置,便容許其他市民入住;瑞典政府更有權徵用空置單位廉租予無樓家庭。美國個別城市更會將空置物業清拆,但屬於較極端例子。

萊坊董事及大中華區研究及諮詢部主管紀言迅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外國空置稅普遍,各地標準不一,按實際情況出發,香港如果就新盤開徵空置稅亦屬國際首例,外國例子難以直接引用,只能作參考。但須留意,外國空置稅針對所有一二手住宅,並沒有特別就一手新盤所推出的空置稅,而每每推出空置稅都會引發爭議,亦有業主不願意被徵稅而「出術」,使當局要調查及證實屬空置而令行政費用高昂。

制度大改變 牽一髮動全身

但紀言迅認為,單純統計一手物業空置情況,相信會較二手物業更為簡單,因為政府本身已有這類資料,例如一手成交記錄冊等,運房局亦一直有統計,但二手物業則可能會人為地製造「有人居住」的假象,例如用儀器設定時開燈或用水等。

不過,紀言迅也提醒,新盤空置稅的制定並不容易,因為要平衡發展商於自由市場下的商業運作,並在發展商銷售彈性與空置稅中取得平衡,否則等同迫發展商於跌市賣樓,加速樓市跌勢,亦會因為用行政手段控制賣樓時間,而影響市場升跌周期。最後會否限價?會否強制發展商減價?若樓價只能跌不能升,政府的賣地制度、地價政策又怎麼配合?可以預期這是涉及一整套制度的改變,因此措施須要充分諮詢及平衡各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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