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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旺」刑藐:執達主任:示威者屢阻清障

2018-05-29

「熱血公民」副主席鄭錦滿(四眼哥哥)等17人在2014年「佔旺」清場期間,未依禁制令離開而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罪,當中5人拒絕認罪,昨繼續在高等法院受審,控方開始傳召證人作供,首名證人是警長李廣,他和次名當年任職高級督察的證人張健斌,均確認現場示威者均能聽到廣播的呼籲訊息,另有執達主任供稱清理障礙物期間,多次遭遇示威者阻撓。

警:呼籲離開廣播清晰

首名證人李廣稱,他當日負責帶隊在現場設置高台及喇叭,以確保警方有效地向示威者作出廣播呼籲。

辯方則在盤問李時播放多段當日的清場片段,李指該些片段的錄影時,他並不在現場,惟確認由設置高台的廣播位置到障礙物位置有約10米距離,但不同意辯方指示威者如在發言者的遠方會聽不到呼籲,因為他們在禁制令所示範圍的前後均設有喇叭,並通過測試,確保清場禁制令範圍內的示威者均可清楚聽到廣播內容。

當年時任警方高級督察、現為總督察的張健斌作供指,當時負責站在高台上多次廣播,主要呼籲示威者從亞皆老街不同方向離開。他指每次作出廣播呼籲時,均見示威者有喧嘩及做出一些動作,認為示威者是聽到其廣播內容的。

反對派議員了解禁令亦閃人

控方昨又傳召署任助理總執達主任余德信作供,余指2014年11月25日與其他執達主任,陪同潮聯小巴的代表律師陳曼琪,一同到達亞皆老街宣讀禁制令內容,並與潮聯的代理人清理障礙物。

其間時任港大學生會會長梁麗幗、立法會議員陳偉業、梁國雄及毛孟靜等人,先後要求他們釐清禁制令所指範圍及障礙物的定義,在陳曼琪律師澄清後,他們亦先後離開。

余續指,他們清理障礙物期間多次遭遇示威者阻撓,被迫多次後退重整,再上前清理。直至當日下午4時許,陳曼琪律師認為清理行動已重新開通亞皆老街,他們才離開。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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