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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你知】瀆誓辱國 「獨」跡斑斑

2018-06-05

在2016年10月12日,「青症雙邪」梁頌恆、游蕙禎兩人於立法會宣誓時發表「支那」辱國言論,鼓吹「港獨」,而被法庭裁定喪失議員資格。其後兩人又無視裁決,以暴力手段硬闖立法會,以圖強行宣誓,最終非法集結罪名成立,昨被判囚4星期。

公然發表辱華言論

梁游兩人的荒謬行為,早在2016年立法會宣誓就職時已表露無遺。2016年10月12日,梁游在宣誓環節公然發表辱華言論,如宣讀內容提到「致力保衛香港民族的利益」、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英文讀成「People's refuxking of『支那』」,並展示「宣獨」的「HONG KONG IS NOT CHINA(香港不是中國)」旗幟。被問到有關「支那」言論是否具侮辱成分,兩人卻聲稱自己是「有鄉音」,反問別人是否「歧視自己的鄉音」。

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當時已指出兩人改變了誓詞,無法為他們監誓。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其後裁定,梁頌恆及游蕙禎的宣誓無效,但批准他們再次宣誓。不過,有見兩人言行明顯有違擁護基本法、效忠中國香港特區的聲明,時任特首梁振英與律政司緊急向法庭申請司法覆核,審視兩人在違反聲明及宣誓內容下,是否擁有立法會議員資格。

強衝議會自行宣誓

同年11月2日,在梁君彥通告梁頌恆、游蕙禎不得參與會議的情況下,兩人仍然無視議會秩序,強行進入會議廳,並自攜擴音設備自行宣誓。梁游分別被帶走和離場後,先後兩度試圖硬闖另一會議場地參與續會,並聯同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作出擾亂秩序行為,以及企圖以暴力方式強行進入會議室,糾纏中造成數名保安人員不適、受傷。

梁君彥當時指梁游等人是有組織地發動暴力衝擊,引致保安受傷。梁游隨後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罪,以及一項屬交替罪名的企圖強行進入罪。

同年11月15日,梁游兩人被高等法院裁定宣誓無效,再多次上訴申請後,去年8月終審法院亦拒絕受理兩人的上訴申請,維持原判。

喪失議席後的兩人更肆無忌憚鼓吹「港獨」,並經常抹黑香港司法制度,多次聲稱自己「被打壓」云云。■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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