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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教協倡灣區試行司法移交

2018-06-05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馬靜 北京報道)香港基本法教育協會訪京團昨日在京拜會司法部。訪京團團長、香港立法會議員、大律師梁美芬在會晤後對香港文匯報表示,訪京團在會面中就兩地司法互助、大灣區司法合作等事宜進行了交流,希望兩地擴大刑事方面的司法互助安排,建議在大灣區先行試點遣返、移交等司法安排。

梁美芬說,香港與內地在商事、民事方面的司法互助,法庭判決方面的承認和履行在最近幾年有了逐步突破,但依然沒有一個較大格局的司法互助的協定。香港普通法與內地的大陸法存有分歧,在此方面走得比較慢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在刑事司法互助方面一直沒有任何突破。

倡政治死刑以外案件先行

為此,訪京團在與司法部會面中建議,可以在大灣區內先行試點,先就不牽涉到政治、死刑的案件組成專家組或委員會,在其中安排民間的專家學者、官方代表,對這些不涉及政治和死刑的案件進行討論,判斷是否作出移交安排。

「在這方面國際上有相關法律規定,在同一個國家是可行的。以前一般重犯到了香港,香港方面都不做移交的處理。香港不能總是這樣,可以先從民間討論或者試點開始,慢慢來,大家都應該有一個突破和探討。」梁美芬說:「我們不能讓一方成為另外一方的犯罪天堂,最起碼要令這些犯罪分子在犯罪的時候沒有那麼猖狂,要有點震懾力。」

梁美芬冀放寬港人內地執業

梁美芬表示,在與司法部會面中,訪京團成員還提到一些具體建議,比如增加香港在內地委託公證人律師的數量,最好從目前的480人增加到600人,方便更多香港律師到大灣區工作;香港律師在內地執業的一些標準也可以適當放寬;大灣區對香港與內地的專業人士執行統一標準;成立粵港澳律師協會等三地共用平台等。

此外,訪京團還在昨日上午拜會了商務部,就大灣區資金過河、科創研究、稅制安排、法律合作等事宜進行交流。訪京團成員還提出希望將來港人子女在大灣區就讀可以享受公立學校收費、醫療等便利。

訪京團還到訪中國法學會與內地法律專家進行交流,雙方在會面中一致認為,應該有一套完整的法理學對憲法與基本法的相關問題作出定論,如基本法在憲法中的體制、憲法與基本法的關係、憲法裡全國性法律地位、香港普通法與內地大陸法融合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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