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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聲器叫賣擾民 菜店及董事被罰款

2018-06-06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元朗新街及合財街兩間連鎖菜店,因持續在店舖門前使用揚聲器播放叫賣錄音,造成噪音煩擾,昨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噪音管制條例》定罪,合共罰款1.7萬元。

另外營運有關連鎖菜店的一名董事,因其轄下店舖屢次違規亦被判罪成,須負上個人刑事責任而被罰款3,000元。

環境保護署發言人表示,自去年持續接獲市民投訴,指元朗新街及合財街一帶的連鎖蔬菜店舖持續以揚聲器大聲播放叫賣錄音,嚴重影響附近居民。

環署與警屢巡查 噪音持續

環保署多次聯同警方進行巡查執法行動,於去年12月及今年1月,確認「家農優質果菜」及「招仔記優質果菜」分店的揚聲器發出過量噪音,構成煩擾,遂按《噪音管制條例》檢控涉案店舖。

涉案蔬菜店屬同一名董事經營,而其轄下一間店舖自去年9月先後兩次違反《噪音管制條例》被定罪,環保署遂對違規蔬菜店舖的註冊董事提出檢控。

根據法庭公開資料,被告名為簡利珍,控罪為「發出噪音而該噪音對任何人而言是其煩擾的根源」。

署方指,經過連串執法行動,上述一帶店舖高聲叫賣的情況已有所改善,會繼續密切監察情況,嚴厲執法打擊重複違規的店舖,並向有關負責人提控。

署方提醒零售店舖與商販負責人,為招徠顧客而播放宣傳錄音,必須盡量將聲量限於店舖內,不可對店外其他人士或附近居民造成煩擾,否則屬違法行為,最高可被處罰款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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