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公務員事務局昨日向4個公務員中央評議會的職方提出薪酬調整方案,高層薪金級別及首長級公務員的加薪幅度為4.06%(相等於高層薪金級別的薪酬趨勢淨指標),低層及中層薪金級別公務員,加薪幅度為4.51%(相等於中層薪金級別的薪酬趨勢淨指標),生效日期追溯至今年4月1日。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表示待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考慮職方的回應,並就2018至2019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作出決定後,政府會盡快提交建議予立法會財務委員會考慮。
高層首長級增4.06%
公務員事務局提出的調薪方案中,高層薪金級別及首長級公務員的加薪幅度為4.06%,但個別薪點的金額須予訂明,即總薪級表第三十四點為70,590元;一般紀律人員(主任級)薪級表第二十點和警務人員薪級表第三十六點為70,470元;一般紀律人員(主任級)薪級表第二十一點和警務人員薪級表第三十七點為70,970元。
公務員事務局指,調薪決定是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經考慮既定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下的所有相關因素,即包括薪酬趨勢淨指標、香港經濟狀況、生活費用變動、政府財政狀況、職方對薪酬調整要求及公務員士氣後所作出。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說:「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根據既定機制作出決定,向高層及中層薪金級別公務員提出的薪酬調整方案,均與其薪酬趨勢淨指標相同(即分別為4.06%及4.51%);向低層薪金級別公務員提出的方案,則因『調高』安排而與中層薪金級別的薪酬趨勢淨指標看齊。」
發言人指,在「調高」安排下,如低層薪金級別薪酬趨勢淨指標低於中層薪金級別,視乎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的決定,其薪酬調整會被「調高」至與中層薪金級別薪酬趨勢淨指標相同水平。他指,按一貫做法,首長級薪酬調整方案將跟隨高層薪金級別公務員安排。
何啟明盼改革薪點
工聯會勞工界立法會議員何啟明表示,對政府按照既往習慣,將中低層公務員的加薪幅度睇齊表示歡迎,希望是次加薪可令公務員士氣得以提升。不過,他同時指出,必須繼續檢討加薪機制內有關扣減遞增薪點的做法,因這會影響新入職公務員的加薪幅度,「希望當局可作出改革而不應墨守成規。」
第一標準薪級公務員評議會職方代表林榮松認為,加薪幅度與他們訴求的5%相若,亦比往年高,但指「說不上滿意。」高級公務員評議會職方代表、高級公務員協會主席黃孔樂表示,局方提出的方案與薪酬趨勢淨指標一樣「照單全收」,認為局方並無全面考慮公務員士氣及政府庫房收入等其餘因素,「高級公務員加薪不少於5%是合理要求,稍後會與局方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