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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偷換概念 起步點變中途加入

2018-06-29
■警方指銅鑼灣東角道街道狹窄,不適合作遊行的起步點。 資料圖片■警方指銅鑼灣東角道街道狹窄,不適合作遊行的起步點。 資料圖片

政界:挑戰法律 蒙騙市民 罔顧安全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民陣等反對派在搞今年七一遊行時,一時勇武、一時縮骨。民陣日前透過媒體放風聲,稱要自設約10個「起步點」,以「反制」警方就其遊行出發點的安排。在被社會各界批評其違法主張後,又偷換概念稱只是要市民「中途加入」,反稱別人「打壓」。多名政界人士批評,民陣等反對派刻意挑戰法律的底線,違反警方安排,將擅自設定不同「起步點」,偷換概念說成是「中途加入」,企圖蒙騙市民作出違法行為,是不負責任的做法,或造成混亂,危及途經市民的安全,必須譴責。

民陣在申請今年七一遊行時,一再堅持要在東角道起步,未有理會警方指出該處地段較為狹窄,易生意外。在警方最後安排民陣從維園中央草坪出發,民陣提出上訴但被駁回後,民陣向《蘋果日報》放風稱,他們自設約10個「起步點」,包括他們原本計劃的東角道等。

有關違法主張連日受社會各界批評他們煽動參與者違反警方不反對通知書的規定,有可能違法。民陣即通過《蘋果日報》偷換概念,將「起步點」變成「中途加入」,然後稱批評者是「打壓」云云。

召集人聲稱以身試法

民陣召集人葉志衍昨日在記者會上聲稱,「中途加入」並沒有違法,倘違法他會以身試法,警方可以先拘捕他,又稱民陣隊伍在離開維園草坪後,會到高士威道才展開橫額,歡迎市民「中途加入」,但如果一家大小或長者想「減低風險」,可從維園出發云云。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盧瑞安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強調,港人有遊行集會的自由,但必須遵守法例,而警方發出的「不反對通知書」的要求,是為了保障參與遊行的市民、途經路線的居民、商舖的安全,現「民陣」自製10個「起步點」,等同自製多個「計時炸彈」,一旦爆發將十分危險,警方必須正視問題。

必須譴責玩語言偽術

他批評,民陣對違反「不反對通知書」的嚴重性後果隻字不提,更不斷大玩語言偽術、偷換概念,將違法的「起步點」稱為「中途加入」,於是就「沒有違法」,是試圖誤導市民在不知情下違法,必須譴責。

全國政協委員、經民聯主席盧偉國表示,在過往遊行活動中,的確有市民會中途加入,這並不違法,惟民陣的「集合點」主張是高調呼籲以至刻意安排市民在多個人多擠迫的地點起步,製造樽頸位,可能會造成阻塞甚至混亂場面,是十分危險的。作為遊行活動的主辦機構,應該要有責任心,不要煽動市民違法。

煽動違法圖挑起衝突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批評,民陣副召集人區諾軒、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及《蘋果日報》等,故意將自設的「起步點」與「中途加入」混為一談,明顯是在偷換概念。

她指出,在兩三天前,民陣已表明會在銅鑼灣及灣仔定出約10個「起步點」,更聲言要以「打游擊」的方式集結群眾,《蘋果日報》等亦刊登了相關報道,證據確鑿,明顯不是他們後來辯稱的「中途加入」。

葛珮帆強調,警方為民眾安排遊行起點,目的是保障有關人等和公眾的安全,同時有利於維持秩序。民陣等反對派中人卻顛倒是非,為催谷遊行人數,刻意違反「不反對通知書」的規定,煽動市民違法「抗爭」,試圖挑起衝突,置廣大市民的人身安全於不顧。

「23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譴責民陣和反對派偷換概念、煽動市民參與犯法行為的做法。他指出,部分市民對遊行集會的規例不甚了解,而民陣刻意將違反「不反對通知書」安排的起步點,形容為「中途加入」,或會令部分市民因此受騙而作出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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