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新社報道,近期受多種因素影響,中國部分網貸機構出現風險。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近日聯合召開網貸機構風險處置及規範發展工作座談會,匯總分析當前網貸風險形勢及前期應對工作情況,研究擬訂下一步風險應對十大舉措。
一要暢通出借人投訴維權渠道。網貸機構建立溝通機制,提高經營的透明度。地方政府設立溝通窗口,解釋政策、回應訴求。
二要開展網貸機構合規檢查。引導機構合規經營和健康發展。
三要多措並舉緩釋風險。指導網貸機構通過兼併重組、資產變現、與金融機構合作等多種市場化手段緩釋流動性風險。
四要壓實網貸機構及其股東責任。已退出機構要依據破產法、公司法及有關監管要求制定清盤兌付方案,股東依法負連帶責任,有關部門監督執行,切實提高債務清償率。
五要規範網貸機構退出行為。建立報備制度,明確退出程序,規範資產處置和債務清償,確保出借人合法權利不受侵害。
六要依法從嚴從重打擊惡意退出的網貸平台。緝捕外逃人員,加大法律懲處力度,形成有效震懾。
七要加大對惡意逃廢債行為的打擊力度。將惡意逃廢債的企業和個人信息納入徵信系統和「信用中國」數據庫,開展失信聯合懲戒。
八要加強金融基礎知識普及工作。幫助群眾準確分辨非法吸儲、集資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增強投資風險識別能力。
九要引導出借人依法理性維權。依法打擊造謠、煽風點火、聚眾鬧事等非理性、超越法律界限的維權行為。
十要嚴禁新增網貸機構。各地要禁止新註冊網絡金融平台或借貸機構,加強企業名稱登記註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