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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公開租約 促FCC「找數」照辦

2018-08-28
■梁振英發文再次要求FCC交出租約副本。fb截圖■梁振英發文再次要求FCC交出租約副本。fb截圖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永臣)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昨日再就香港外國記者會(FCC)會址租約問題撰文。他指出,FCC前執委Francis Moriarty日前聲言他應公開某中心的租約,梁振英再次重申自己與該機構沒有關係,但已透過公開途徑取得租約副本,並傳給FCC,促請FCC亦交出租約副本予公眾查閱。

上周五,FCC前執委Francis Moriarty接受《蘋果日報》訪問時稱,「梁振英是一個工商和專業協會的創始人,而該協會辦公室正是位於中環一個獲特殊規劃的空間,故梁振英或者可率先公開有關租約內容。」

「有什麼需要保密?」

梁振英昨日在facebook發文,認為Francis Moriarty所指的機構是「專業聯合中心」。

他重申,與該機構沒有任何關係,不過指出該機構的租約是公開,亦已索取租約副本,並附上他給FCC董事會的信。他再次要求FCC公開其會址的租約,「一個政府物業的租約有什麼需要保密的?」

在發予FCC董事會的信中,梁振英提到,即使是「專業聯合中心」的會址,在租用當時的土地發展公司,抑或現在的市區重建局物業時,都有經過競投程序,而該份租約是有在土地註冊處登記,公眾可以隨時查閱。

他指出,已在信中附上該份租約的副本,期望能收到FCC會址的租約副本作為回應,又指如果FCC選擇將租約送往土地註冊處登記時,「請讓我知道。」

同時,梁振英提到「專業聯合中心」被業主收去大部分的空間,現時只剩餘約712呎的地方,供10個最大的專業團體共同使用,暗指FCC無需佔用政府的一大座物業。

他以「專業聯合中心」的例子指出,公開競投程序是正常的行為,FCC的租約應予公眾查閱,同時沒有人保證可永遠租用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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