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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三丑」涉妨擾 9人被控6宗罪

2018-09-18
■左起:「佔中三丑」朱耀明、戴耀廷及陳健民。資料圖片■左起:「佔中三丑」朱耀明、戴耀廷及陳健民。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佔中三丑」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在內的9名違法「佔中」發起人及參與者,被控煽惑公眾妨擾等6宗罪,案件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預審。各被告續准保釋至11月19日開審,預料審訊20天,屆時控方會傳召多名證人,並播放兩段共長逾10小時來自警方及公眾拍攝的影片。「佔中三丑」或會出庭作供及傳召辯方證人作證。

代表控方的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昨日在庭上指,由於本案的開審日與七警案上訴撞期,兩案均由他本人負責,故會在本案開案陳詞後轉交由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雷芷茗負責本案,直至七警案上訴聆訊完結為止。同時,兩名辯方大狀均稱要處理七警上訴案,屆時會再作安排。 

梁卓然表示,本案應可就絕大部分案情與辯方達成協議,在約90位控方證人中,只需傳召其中6人,包括5名警員及1名消防員,預計四五天內完成案情。

代表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的大律師關文渭則透露,3人或會出庭作供及傳召4名辯方證人作證,預料需時5天。代表黃浩銘的大律師陳偉彥表示黃擬自辯,但沒有辯方證人。至於其他被告亦表示會作供或保留作供權利。法官要求各方在開審前10天、即11月9日將已簽署的同意案情呈交法庭。 

9名被告依次為戴耀廷(53歲、港大副教授)、陳健民(59歲、中大教授)、朱耀明(74歲、牧師)、陳淑莊(46歲、律師及立法會議員)、邵家臻(48歲、浸會大學教授及立法會議員)、張秀賢(23歲、前學聯成員)、鍾耀華(25歲、前學聯成員)、黃浩銘(29歲、社民連副主席)及李永達(62歲、前立法會議員)。

全部9人分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以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等5項罪名。「佔中三丑」則被單獨加控一項「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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