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口岸旅檢大樓的日落景色。 政府供圖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尹妮)為妥善保養大橋及迅速處理意外事故或其他緊急情況,特區政府昨刊憲公佈,香港及內地政府均可派遣維養及緊急救援車輛在港珠澳大橋執行任務。當中內地車輛包括珠海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名下登記的救護車,以及珠海市公安消防局名下登記的消防車,有關車輛在港珠澳大橋發生意外事故時,或須進入香港。
三方可提援助要求
由港珠澳大橋管理局所僱用或授權的維養車輛,而該車輛展示有由港珠澳大橋管理局所指定的標記,及在港珠澳大橋主橋段執行道路維養任務的過程中,或須進入香港。
保安局副秘書長丘卓�甯Q在大橋開通準備工作簡介會上指出,三方已有協議,有關救援工作會按自己的界線進行,但遇到大型緊急事故、大型意外及有人命傷亡事故時,其中一方可向另一方提出援助要求。
運輸署發言人表示,考慮到有關情況的特殊性及有關行車路線的特定性,運輸署署長已根據《道路交通(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之規定,在昨日起藉憲報公告豁免該規例適用於有關車輛。上述豁免不會影響其他香港法律應用於在香港道路行駛中的上述車輛之情況。
發言人強調,有關車輛不可在港珠澳大橋香港連接路以外的香港道路行駛,有關車輛須在到達港珠澳大橋香港連接路近�ぁ袸W的掉頭處,經該掉頭處返回內地;但在港珠澳大橋發生重大意外事故的情況下,按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要求提供援助而進入香港的上述救護車及消防車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