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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hea拆招牌 最長拖足12年

2018-11-29
■審計報告發現,屋宇署長期未有遵從招牌清拆令時間,有598份在發出超過1年後仍未處理完成。 資料圖片■審計報告發現,屋宇署長期未有遵從招牌清拆令時間,有598份在發出超過1年後仍未處理完成。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新一份審計報告指出,由屋宇署發出的招牌清拆令長時間未有遵從,有598份在發出超過1年後仍未處理完成,部分更長達12年,遠超過清拆令所訂明的60天時限。報告建議屋宇署加強行動,確保適時對危險或違例的招牌,採取執法行動。

遠超60天時限

屋宇署自2014年起,每年會揀選一個或以上的目標街道路段展開大規模行動,就危險或違例招牌發出拆除通知或清拆令。不過審計報告發現,屋宇署清拆令長時間未有遵從,截至今年4月,仍有1,414份涉及招牌的清拆令仍未處理完成,有598份在發出超過1年後仍未處理完成,部分更長達12年,遠超過清拆令所訂明的60天時限。

另外,審計署在今年6月在油尖旺區進行為期一天的實地視察,發現35個懷疑有危險、棄置或正在施工的違例招牌,以及68個懷疑大型違例招牌,個案轉介屋宇署調查後,分別確認25個屬違例招牌、11個為大型違例招牌。審計署批評屋宇署對這些招牌並不知情,也沒有採取執法行動。審計報告建議屋宇署加強行動,確保適時對危險或違例的招牌,採取執法行動,檢控未有遵從清拆令的個案。

審計報告又指,屋宇署在2015年至2017年期間,每年收到大約5,000份與招牌有關的小型工程文件,儘管屋宇署訂定在接獲文件後60天內開始審查,卻沒有就完成案頭和實地審查訂定任何目標時間,部分個案在接獲文件後逾一年仍未完成審查。報告發現,去年的234宗「案頭審查」個案中,有87宗仍未完成,而揀選進行實地審查的100宗個案中,則有32宗尚未完成。

審計署倡檢討監管制度

審計署建議屋宇署,就招牌工程而呈交的小型工程文件,訂定完成相關案頭和實地審查的目標時間,並檢討小型工程監管制度下與招牌有關的運作和成效,因應需要採取改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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