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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樣本歎慢板 不合格等88天

2018-11-29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審計報告指出,食安中心在安全風險評估、食物監察計劃和處理事故及投訴方面,均有多個可改善之處。審計署批評食物監察計劃監察大量不屬高風險的食品;處理食物事故亦需時甚久,由抽取食物樣本到公佈不合格測試結果,最長達到88天。

化驗最長達230天

審計報告批評,食安中心的食物監察計劃監察大量不屬高風險的食品,在2015年至2017年間,介乎44%至46%的食物樣本分配用作監察水果和蔬菜,但蔬菜並不視為高風險食物。署方建議不時檢討計劃,將水果和蔬菜等低風險食物樣本,重新分配作其他用途。在網購食物樣本中,用作微生物測試的比例偏低,只佔7%,反映未能妥善處理網購的食安問題。

審計署又檢視去年10個監察項目的處理時間,從抽取食物樣本起計,直至化驗所交回測試結果為止,最長達到230天,在20個處理時間冗長的樣本中,有18個樣本在送往化驗所時耽擱了19天至203天。

處理食物事故方面,食安中心由抽取食物樣本到其後公佈不合格測試結果,兩者相距的時間由1天至88天不等,平均為19天,需時甚久;去年23次食物回收行動亦不是全部見效,有約一半已離開製造商的產品並沒有收回。去年處理的5,569宗投訴個案中,有六成個案由接到投訴到結案,相距時間超過30天,更有38宗相隔近八個月。審計署批評食安中心投訴調查工作需時良久,遲遲未能結案,不利確保食物安全。

另外,食安中心聘顧問公司進行第二次全港性食物消費量調查,目標在2020年5月完成,合約價格為390萬元。審計報告發現調查進度緩慢和回應率低,承辦商服務時數不足,截至今年7月底,只是完成278宗訪問的個案,較規定的1,400宗少近八成。審計署要求食安中心密切監察調查進度和承辦商的表現,以確保如期完成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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