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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樹聯:兩法保障言論及結社自由

2018-12-05
■莫樹聯表示,國家憲法和基本法都保障言論及結社自由,兩者之間沒有衝突。 香港文匯報記者潘達文  攝■莫樹聯表示,國家憲法和基本法都保障言論及結社自由,兩者之間沒有衝突。 香港文匯報記者潘達文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馬壯、范童)昨日的「國家憲法日」座談會上,除了有各重量級人物的演講致辭外,亦有互動的答問環節。談到憲法對香港的影響時,有學生就問到,特區政府如何保障基本法第二十七條有關言論、集會、遊行等自由的權利,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莫樹聯回應時指出,國家憲法和基本法都保障言論及結社自由,兩者之間沒有衝突,只是體現時有不同之處。

憲法和基本法不存衝突

莫樹聯昨日發言時表示,憲法和基本法有相同和相異之處,亦有看似相反的條文,如憲法第一條表明社會主義制度是中國的根本制度,而基本法第五條則列明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然而兩者之間並沒有衝突。他亦提到,假如有人認為憲法和基本法之間存在衝突、憲法不能應用在香港身上的話,是「膝跳反應」的表現。

他續說,基本法的所有條文都是在憲法框架下的例外安排,而在執行有關條款時需考慮引用本地法律或基本法,因此市民毋須擔心香港會失去高度自治。莫樹聯亦表示,國家憲法有些條款在香港亦適用,如「台灣是中國神聖領土的一部分」等原則性條款。

被學生問及政府如何保障基本法中的言論、集會、遊行等自由時,莫樹聯則指出,憲法第五十一條列明中國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時,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合法的自由和權利,所以他認為國家憲法有保障言論及結社自由。

另外,他亦以「梁國雄案」作為例子,指出市民或團體申請遊行時,警務處處長若要反對,需有有關「公眾秩序」的理由,否則不能阻礙遊行。他總結說,內地和香港皆享有同一權利,只是體現有所不同。

另外,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則向沈春耀提問憲法中「擁護國家統一」的條文。

沈春耀回答時表示,在國家安全方面,任何一個主權國家都有其核心利益,主權領土完整、國家尊嚴及國家安全並不可少。他強調,憲法保障公民權利的同時,亦要求公民承擔義務,對中國來說,維護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是全體中國人民共同一致和重大核心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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