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港聞 > 正文

【特稿】分居後見面 勿獨處一室

2018-12-07

對於香港仔華富h發生分居夫婦因戶籍問題爭吵,釀成謀殺及自殺案倫常悲劇。有家庭及親子教育工作者指出,分居夫婦如需要見面商討事情,應事先作好預防措施,以免發生不愉快或悲劇。

家庭及親子教育工作者司徒漢明接受香港文匯報查詢時表示,當一對夫婦到達分居及提出離婚時,反映這段婚姻已到達無可挽救地步,如果雙方因處理一些事情而需要見面,便應該特別小心及注意自身安全。

他指出,若知道對方有脾氣暴躁或情緒不穩情況,謹記不要兩人獨處一室,盡量選擇在餐廳或公園一些公眾場所見面,當有突發事故時可以逃走。

另司徒漢明建議,兩人見面時最好有其他人在場或附近守候以作照應,盡量選擇雙方也認識及關係良好的人,如親友或子女是合適人選,以防雙方一旦發生激烈爭吵時,在場的人可以作出支援或調解。

他續說,如果雙方發現經常見面也不歡而散時,便應向社會服務機構尋求協助,由調解員介入協助處理糾紛事宜。 ■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