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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單車投訴升23倍

2018-12-19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共享單車服務近年在香港興起,最高峰時估計有約6間營辦商,消委會收到關於共享單車的投訴,由去年的只有8宗大幅飆升至今年首11個月的198宗,升幅逾23倍。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頇Q日表示,其中近一半和一間共享單車公司倒閉有關,而另一半投訴主要涉及收費爭拗,取消戶口希望退回按金、充值後未能使用單車和客戶服務熱線無人接聽等。她呼籲共享單車公司若要做好服務,增加消費者信心,就要注意這些細節。

消委會接獲其中一宗個案指,李太今年5月透過手機應用程式登記某共享單車服務,並以信用卡繳付299元按金及充值100元。

但當李太欲使用服務時,連續啟動至少5部該公司的單車,均未能正常運作,因此對該公司的租賃服務質素非常失望,即時發電郵要求退還所有款項及結束戶口,但等候近20天仍未有回覆,於是向消委會求助。

而消委會在跟進過程中,該公司宣佈結業清盤,並表示一般會退回按金予客戶登記之信用卡戶口,但由於合約條款注明,充值額屬公司財產,客戶剩餘的充值額不予退回。

消委:充值額不退回不公平

黃鳳�頇Q日在電台節目上表示,該倒閉的共享單車公司為Gobee Bike,即使消委會介入跟進,消費者亦難以追回按金,他們現時只可以無抵押債權人身份向破產公司登記,由於在賠償次序排到最後,相信可追回款額機會都很微。

黃鳳�僈{為如果營辦商只會退回按金予客戶,而合約條款注明充值額屬公司財產未能退回,這對消費者很不公平,「因為充值額是消費者未用的款項,為何不可以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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