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詹漢基)為響應最新施政報告提出延長法定產假的建議,教育局昨日公佈,落實於2019年1月1日起於全港資助中小學、特殊學校及幼稚園將女教職員產假由10星期增至14星期的安排,預計數以萬計的女教師將可受惠,局方並已預留每年1.4億元予各學校推行相關措施。
施政報告建議在法定產假延長後,會由政府承擔新增的4周產假薪金,上限為36,822港元,而由於立法需時,預料2022年始全面推行。
為鼓勵學校推動家庭友善措施,教育局昨日向所有資助學校(包括特殊學校)、按位津貼學校、直資學校及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幼稚園發通告,公佈由2019年1月1日起,將合資格女性教職員的有薪產假延長至14個星期的詳細安排。
如教職員在放取產假前已連續服務滿40個星期,其分娩或預產日期於明年1月1日或之後,便可享有14個星期的有薪產假。
教育局發言人指,新措施下會為學校提供適切的津貼,讓學校申請發還支付相關代職人員的額外薪金開支;局方並鼓勵獲資助幼稚園推行新的產假安排,相關幼稚園亦可獲得是項津貼。局方昨日已發出兩份通告,載列相關詳情,若學校及教職員有任何查詢,亦可聯絡所屬分區的教育局學校發展組或幼稚園及幼兒中心聯合辦事處。
教局留1.4億付額外薪金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於昨晚電台節目上補充指,只要女性教職員的預產期或孩子出生的時間在2019年1月1日後,並符合若干條件,即可受惠於相關措施。他透露,教育局已在中小學每年預留了1億元,幼稚園方面則預留了4,000萬元,以支付女性教職員的額外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