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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GL事件正覆核 立會不宜插手

2018-12-20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律政司基於證據不足,決定不會就前特首梁振英收取澳洲企業UGL公司5,000萬港元事件提出檢控,惟反對派仍糾纏不休。3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在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昨日例會上,要求委員會舉行特別會議,邀請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出席並交代不檢控的理據。多名建制派議員指出,委員會按慣例不會處理個案,不應任意打破,且有人已就此事提出司法覆核,委員會不適合在此階段討論。

民主黨議員涂謹申在昨日會上稱,由於社會十分關注是次事件,且律政司司長過往亦有就涉及重大公眾利益的案件到立法會向議員解釋的先例,故應該邀請鄭若驊出席。

被凍結黨籍的民主黨議員許智葖h聲言此事已「撼動香港法治和信心」,而鄭若驊在此時放假是「不負責任」。

反對派續追擊律政司

在委員討論前,立法會法律顧問指出,有人已就律政司不檢控梁振英的決定申請司法覆核,即代表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根據立法會議事規則第四十一(2)條,「議員不得以立法會主席或全體委員會主席認為可能對案件有妨害的方式,提述尚待法庭判決的案件。」

民建聯主席李慧k指出,相信律政司已充分考慮及就每個個案作出專業的判斷,加上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在司法獨立的大前提下,律政司不能在現階段評論事件,立法會亦不應該試圖干擾。

她批評,反對派的要求旨在「進一步打擊CY(梁振英)」,就UGL事件上「個個都有立場謚捸v,所以不應打破委員會只談政策、不談個案的慣例。

本身為大律師的新民黨副主席容海恩指出,根據刑事訴訟守則,須先了解案件的證據是否充分,然後才考慮公眾利益,現律政司的聲明已經說明是基於證據不足而不會提出檢控,解釋已相當清楚。

工聯會議員黃國健就批評,事件已經擾攘了4年,民主黨議員林卓廷等多次到英國及澳洲跟進事件,但每次都是空手而回,無法提供更多資料,反對派不斷迫律政司,令人有理由懷疑這只是一次政治行動。

倘開先例應交代「收黎水」

香港律師會前會長、新界西議員何君堯認為,倘要打破討論個案的慣例,則林卓廷以至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在違法「佔領」時違反清場令,及有反對派議員「收取政治黑金」,律政司同樣未有交代何以不作出檢控,「如果一一跟進,估計有900多個個案需要討論,UGL大約排到901個左右。」

工聯會議員何啟明也表示,如要鄭到立法會交代不檢控梁振英,律政司亦應就黎智英涉嫌刑事恐嚇記者,及黎智英涉及的「黑金案」等事件到立法會交代。

最後,委員會主席梁美芬稱,自2015年開始,要求律政司司長解釋不檢控決定並非新鮮事,而每次都堅持只討論政策的原則,遂決定於下月28日的委員會的例會上加入討論檢控政策的議程,及邀請鄭若驊出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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