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何西)對於國歌法的本地立法工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昨日表示,政府大致完成國歌法本地法例的草擬工作,目標在明年初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和審議工作。不過,「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聲稱,反對派「原則上」並不反對國歌法,但如果在立法會議員宣誓時奏唱國歌是「欲加之罪」、「莫須有」云云,被建制派批評說法是雞蛋裡挑骨頭。
聶德權昨日在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上表示,今年3月至5月已就國歌法本地立法方向諮詢委員會,並透過委員會舉行公聽會,聽取市民意見,收集意見後就進行內部法例草擬工作。
他指政府大致完成國歌法本地法例的草擬工作,會按相關程序處理,目標明年初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再交至法案委員會審議。
聶德權指,因國歌法屬全國性法律,同時納入基本法附件三,故需要履行憲制責任,將全國性法律透過本地立法方式於香港實施。他表示會先參考全國性法律的立法原意和目的,強調不會「照抄」,會充分考慮香港本地的法律制度與香港當前的情況。
至於會否加入近日盛傳在不同場合如立法會議員宣誓時須奏唱國歌的條文,他指條文附表中會列明「須奏唱國歌」的場合,若日後需要增刪,則會透過附屬法例的形式處理。
聶德權又指全國性法律中,議員宣誓儀式是其中一個須奏唱國歌的場合,因此會在本地立法中參考原則處理這種情況。
稱不反對國歌法卻拉布
毛孟靜昨日舉行傳媒茶敘時稱,早上與聶德權會面討論有關國歌法本地立法的事宜,她稱在基本法中已有國旗法及國徽法,而在議員宣誓時已確認了議員須效忠國家,因此反對派「原則上」並不反對國歌法本地立法,但聲言盛傳的新要求有許多存疑的地方,包括將國歌法刑事化及議員宣誓時要奏唱國歌等。
毛孟靜聲稱,新要求予人感覺是「政治審查」、「人人自危」,聲言若宣誓時播放國歌,有議員遲到、聽電話、去廁所等,是否又觸犯國歌法,而當局在今年3月開始就國歌法本地立法展開討論,但現在卻新增額外條件,是「僭建」、「莫須有」,將爭議變得白熱化,是各方面加設「政治威嚇」的訊息與手段。
她預計,國歌法本地立法的「重頭戲」不是首讀或二讀,而是在法案委員會,揚言反對派在審議草案時,將會對條例「逐字斟酌」與爭論。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指,全世界都知道在奏唱國歌的場合時何謂莊嚴與尊重,即使是外國亦是一樣做法,質疑毛孟靜常稱自己很「國際化」,卻連對尊重國歌的要求也不理解,又批評對方所列的質疑是貽笑大方,「咁大個人仲講埋晒呢洁v,只是想在雞蛋裡挑骨頭。
效忠國家尊重國歌合理
葛珮帆認為,反對派雖聲稱不反對國歌法本地立法,但實際上只是礙於他們深知反對是理虧,因此只能透過所謂的「逐字爭論」去拉布。她直言拉布已是反對派的慣常伎倆,為的只是無事生非,對此亦不會感到意外。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何啟明表示,國歌法要求議員宣誓時奏唱國歌是理所當然的事,認為既然議員要擁護與效忠國家,尊重國歌顯然也是合理,所以他對毛孟靜所稱新要求是「莫須有」的說法感到不理解。
他又指,反對派雖稱原則上不反對國歌法,但在實際上卻又不支持,而國歌法的內容已不是十分嚴格,只是寫出在哪些場合需要播國歌,與一般操作相距不大。他表示,建制派會盡力釋除公眾對國歌法的疑慮,並呼籲反對派不要再胡亂抹黑國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