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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宣誓奏唱國歌 朱凱廸屈「行政介入」

2018-12-19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特區政府預計在明年初向立法會提交國歌法本地立法條例草案。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表示,在全國性法律中,議員宣誓儀式是其中一個須奏唱國歌的場合,因此會在本地立法中參考原則處理這種情況。「議會陣線」立法會議員朱凱廸昨日聲稱,議員宣誓須奏唱國歌是「行政介入立法」,而國歌法規限市民行為舉止是「過分」。本身是大律師的經民聯副主席梁美芬就強調,國歌法立法原意是想大眾尊重國歌,而不是想罰人。

朱凱廸昨日接受電台訪問時聲稱,唱國歌的場合原本是按特首指明而決定,但現在卻盛傳加上議員及法官宣誓儀式,是「行政當局介入立法同司法」,而國歌法列明須奏唱國歌的場合及應有表現,是規限了市民的行為舉止,市民必須主動表達愛國,做法「過分」,不是過去那種「你不犯我,我不犯你」的狀態。

梁美芬就表示,不反對國歌法列明奏唱場合包括議員宣誓在內,並強調立法原意是想大眾尊重國歌,而不是想罰人,最重要是大眾有否尊重國歌,如故意侮辱國歌才會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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