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港聞 > 正文

一男兩女涉迫女童認屈父性侵

2019-01-26
■3名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男女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資料圖片■3名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男女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15歲少女指控任職巴士車長的父親,自其11歲開始屢次非禮和強姦她,父親早前被控7宗罪於上周五(18日)開審,惟女事主日前作供時,突「改口」承認由於父親不讓她玩新手機,加上不滿父親「錫細佬唔錫我」,故誣陷父親和編造一切指控。陪審團本周三(23號)在高等法院法官指引下裁定被告全部罪名不成立,當晚警方則拘捕一男兩女,控以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昨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控方以不同英文字母作為三名被告的簡稱。他們依次為任職巴士車長的42歲男被告、40歲家庭主婦和65歲女保安員。三人被控去年10月20日至本月16日間,在屯門一單位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即威嚇女童X在庭上作假證供。裁判官頒下命令,嚴禁傳媒報道X的姓名、住址、職業,以及X與各被告的關係。

三被告促女童與辯方律師「合作」

據悉,首被告被囥蒮褻﹛A趁次被告探監時,要求她在強姦案開審前帶X回內地,她照做。至於第三被告則要求X與辯方律師合作,否則會「冇鱄茼挭u」。

三名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今年3月8日再訊,以待警方繼續調查及諮詢律政司意見。三人不准保釋,還柙監房候訊。

一名巴士車長早前被控在2015年至2017年間,多次於寓所內非禮兼強姦現年15歲的女兒X,因而面對5項非禮及兩項強姦罪於上周五(18日)在高院原訟庭受審。案情指,首項非禮罪發生時,X年僅11歲,就讀小學六年級。最後一次強姦發生於2017年10月14日,警方接報後在翌日凌晨拘捕被告,被告否認控罪。法醫其後在X的陰道和內褲上,驗出沾有其父的DNA。 

惟X在本周一(21日)接受辯方盤問時,承認不滿父親「錫細佬唔錫我」,案發前一日與胞弟為玩父親新買的手機起爭執,父親收回手機,她其後趁父親手淫後,在垃圾桶內找出父親抹精液的紙巾,用手指沾精液塞入自己陰道,並向父親稱已將精液抹到自己陰道,如不給她新手機,她就「屈」父親強姦。X最終在母親回家發現大量紙巾時,指「唔關我事謘A係老竇強姦我」。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