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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破兩案 警檢百公斤煙花

2019-02-01
■警方本周二在青山小欖村路截查一輛目標私家車,檢獲約43公斤煙花爆竹。 警方提供■警方本周二在青山小欖村路截查一輛目標私家車,檢獲約43公斤煙花爆竹。 警方提供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鄧偉明)農曆新年將至,警方繼偵破新田私藏1.1噸煙花爆竹及天水圍非法燃放煙花共拘4人後,過去3天再破獲兩宗煙花爆竹案及拘捕3人,涉嫌透過手機WhatsApp向人銷售;行動中,警方共檢獲逾百公斤煙花爆竹,總值約7萬元。

被捕3人,2男1女,22歲至25歲,涉嫌「非法藏有煙花爆竹」罪名,暫准保釋候查。

消息稱,近日警方發現有人透過手機WhatsApp應用程式非法出售煙花爆竹,屯門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經情報搜集調查後,本周二(29日)下午約5時,展開打擊非法藏有煙花爆竹行動,根據資料在青山小欖村路截查一輛目標私家車,於車內檢獲約43公斤煙花爆竹,市值約兩萬元,拘捕車上3名涉案男女帶署扣查。

另昨凌晨約2時,元朗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人員根據線報經調查,突擊搜查天水圍深灣路一個廢置貨櫃,在貨櫃內檢獲約72公斤煙花及爆竹,市值約5萬元,暫未有人被捕。

被檢獲的煙花爆竹,種類多達35款,包括「彩色煙球」、「電火花」、「花陀螺」、「富貴花」及「興旺發達」等。

人員初步調查,部分煙花包裝字樣寫有「興旺」,與上月22日天水圍醫院對開發現有人燃放煙花屬同款,不排除兩宗案件有關連,正深入調查。

警方提醒市民,根據《危險品條例》,任何人如非法藏有或燃放煙花爆竹,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5萬元及判監6個月,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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