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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粵非急重病人 可轉運回港就醫

2019-02-20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在《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中,提到研究開展「非急重病人跨境陸路轉運服務」,香港特區政府食物及衛生局昨日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政府原則上支持內地指定醫院以普通載客車輛跨境運送非急重的香港病人回港,可以便利在粵港人回港就醫或休養。

規劃綱要中提出,要研究開展「非急重病人跨境陸路轉運服務」。食衛局發言人表示,香港特區政府原則上支持內地指定醫院向粵港兩地政府申請所需牌照,以普通載客車輛跨境運送非急重香港病人,以為便利在粵港人回港就醫或休養。

發言人指,跨境運送非急重病人回港前要考慮病人當時狀況是否已經穩定,並適合轉運返港,認為在有關原則下,從陸路轉運並不適用於需要救護車轉運的病人。

同時,規劃綱要提出加強兩地醫護人員交流,建議鼓勵港澳醫務人員到內地開展學術交流和短期執業,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陳肇始強調,特區政府會監察香港的醫護人手情況,不會「硬推」一些可能影響香港公營醫療服務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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