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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箭」搗國歌法公聽會傷保安

2019-03-17
■聶德權強調,草案中的刑事條款門檻清晰,只有在公開、故意和意圖侮辱國歌時,才會有罰則。香港文匯報記者梁祖彝  攝■聶德權強調,草案中的刑事條款門檻清晰,只有在公開、故意和意圖侮辱國歌時,才會有罰則。香港文匯報記者梁祖彝 攝

「爛頭卒」圖衝擊官員被逐 委員會擬要求禁足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立法會《國歌條例草案》委員會昨日舉行公聽會,「議會陣線」立法會議員區諾軒的兼職助理、「香港眾志」常委鄭家朗在會上發言後,與另外兩名「眾志」成員戴上面具、手持標語及播放國歌,衝向與會的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示威,保安即上前攔截。其間,示威者撞倒一名保安人員。委員會主席廖長江下令驅趕各「眾志」示威者離場,並表示會去信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提出研究禁止鄭家朗等人日後再參與立法會的會議。而受傷保安人員則由救護車送院檢查。

在昨日舉行的立法會《國歌條例草案》委員會公聽會上,「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在會上發言。由於在市民發言期間,聶德權不能打斷,黃之鋒就趁此機會,要求聶德權以點頭或搖頭回答,是次立法是否因應人大把內地《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以及草案是否包括本地教育事務等問題。

聶德權批黃之鋒「屈得就屈」

廖長江以不能直接與官員對話為由,一度下令關掉黃之鋒的咪高峰。其後,黃之鋒聲言,涉及香港教育事務的法例不能納入基本法附件三,但條例草案列明教育局可指示學校教導國歌,「違反」了基本法,其後又屈對方以點頭回應了問題。

「眾志」常委羅冠聰則在發言時稱,訂立國歌法只是「包庇殘害國民的國家」、保護其弱不禁風的自尊心,而當「真正愛國者」不能「以人民之名反抗『殘暴政權』」時,「要我貢獻良心先有愛國之名,寧願叫自己做香港人。」

聶德權在回應時不點名批評黃之鋒「屈得就屈,譁眾取寵」,無助討論,又強調草案以指引性條文要求奏唱國歌的場合上舉止莊重,這條文不帶罰則,有罰則的條文則只針對公開故意侮辱國歌的行為。

嘍囉「擸齊」道具大鬧立會

鄭家朗在其後發言。他在發言後和另外兩名「眾志」成員何秀儀及吳嘉兒戴上面具、手持示威標語及播放國歌,離開座位衝向聶德權,保安上前阻擋。廖長江下令將3人趕離場,混亂間有男保安倒地,並以右手按�茈牧荂A要由其他保安員扶離會議室。3人最終被趕離場。

立法會秘書處指,當時3名發言人士突然衝向主席台及官員,並撞倒一名保安人員。委員會主席立即命令他們離開會議室,受傷保安人員由救護車送院檢查。廖長江會後則表示,他或會去信行管會,考慮是否再容許涉事者日後再出席立法會會議。

「眾志」其後發表聲明,擘大眼講大話稱,他們「以和平抗議的方式,要求與會內的聶德權直接對話」,「嘗試走到局長位前」,保安「竟然在未有警告的情況下就粗暴將示威者抬走」,更不認過程中導致一名立法會保安人員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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