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出席立法會質詢環節。 中通社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大部分香港市民都支持政府修訂《逃犯條例》,以堵塞香港無法與大多數司法管轄區移交逃犯的法律漏洞,惟商界擔心條例裡46項罪類中牽涉到商業法規,或會對工商界造成影響。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在立法會質詢環節回應議員提問時指出,有關罪類不是特區政府因為今次修例建議而提出的,而是現行法例已有,亦是香港與很多其他地方所簽的協議中有包含的,但有見事件引起很大關注,特區政府願意再認真研究,然後再作整全的回應。
商界(第一)議員、經民聯的林健鋒表明同意堵塞法律漏洞,但《逃犯條例》牽涉到商業法規,令工商界非常關注,擔心會誤踩地雷、誤墮法網。
他說,現時不少香港人在不同地方做生意,經民聯多次向政府提出建議,希望對《逃犯條例》的修訂作出調整,包括要求在向內地移交逃犯方面,只有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才可以啟動移交程序,同時將一些較不嚴重的商業和經濟過失罪行剔除。
林鄭月娥指出,保安局局長早前做了諮詢,顯示大部分市民都支持修例,認為這是彰顯公義,可將犯法的人,特別是犯嚴重罪行的人有機會繩之以法。不過,保安局局長亦聽到大家的擔憂,所以連日馬不停蹄去各個商會和機構聆聽意見。
現有移交協議含46罪類
她續說,待保安局局長聽完意見後,會再作一個審慎認真的回應。但她強調,這46類罪行不是特區政府今次刻意「作出來的」,「它是現有《逃犯條例》列舉出來,經法律列舉出來的,亦是我們和很多其他地區、國家簽訂的《逃犯條例》協議中有包含的。不過,既然引起了這麼大的社會關注,我們當然很願意再認真研究一下。」
「熱血公民」議員鄭松泰則問特區政府在擬修訂《逃犯條例》一事上有無「諮詢」台灣政府,並聲言現時台灣「立法院」已有「表態」,聲稱不接受有關修訂,問特區政府會否「撤回方案」。
有處理方式才與台商討
林鄭月娥指,正是台灣的個案引發特區政府要修訂《逃犯條例》,「事實上,台灣當局多次寫信要求我們提供協助。」不過,由於香港目前沒有可行方案與台灣移交逃犯,故無法與台灣商討。她表示,有關事件上有先、後,因、果,要先有能力以個案方式處理逃犯移交事宜,才可去諮詢台灣有關個案能否成事。
林鄭月娥續說,若修例通過,亦不僅適用於台灣個案。儘管有了這個方案,往後每次移交的個案都要與對方商討,但有關方案可以讓特區政府一視同仁,往後在其他國家或地區有需要做這類移交,都有一個方法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