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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代」責「眾志」搗亂 促追究刑責

2019-03-21
■葛珮帆到場接收「新年代」的請願信。受訪者供圖■葛珮帆到場接收「新年代」的請願信。受訪者供圖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鼓吹「自決」實際「暗獨」的「香港眾志」,其3名成員上周六出席立法會《國歌條例草案》委員會公聽會時,突然衝向主席台及官員,破壞議會秩序,更導致立法會保安人員受傷。民間團體「新年代」20多名成員,昨日到立法會外抗議及譴責「香港眾志」的行為,批評他們破壞議會秩序、傷害公職人員。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到場接收他們的請願信。

「新年代」發言人表示,支持立法會秘書處即時報警處理,並強調不能姑息破壞法治、傷害無辜的暴徒行為,認為搞事者應當受到法律的制裁,入獄找數。

他們強調,對搗亂分子寬容,就是對參與公聽會的人士殘忍,剝奪與會者表達個人意見的自由,損害香港的文明法治精神。

促禁搞事者入立會

「新年代」促請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中的《規限獲准進入立法會大樓的人士及其行為的行政指令》第十一條,即「進入會議廳範圍或在內逗留的人均須遵守秩序,並須遵從立法會人員為維持秩序而發出的任何指示」,追究到底。

同時,「新年代」要求行管會禁止3名搞事的「眾志」分子再出席任何立法會會議,向公眾傳達明確訊息,破壞議會秩序者必然受到嚴厲的懲罰,防止入世未深的年輕人有樣學樣。

「新年代」並指出,黃之鋒等人日前藉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出席南區區議會,肆意闖入糾眾搗亂破壞,令會議未能進行,上周六又在立法會內搗亂,認為他們在激進違法路線上已經「走火入魔」,促請執法部門必須依法追究「眾志」成員的刑責,以彰顯法治公義,並起阻嚇之效,防止違法暴力氾濫成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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