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與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就《逃犯條例》修訂會面。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就社會近日對《逃犯條例》的關注,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現正全面研究不同意見,並指出《逃犯條例》是沿用了近22年的法律,故在處理社會上的意見時,須考慮清楚。他並說,在提交最後方案後,會向大家解釋局方的看法和原因。另外,李家超昨日下午與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會面,該會會長吳宏斌引述李家超答應考慮剔除「十條八條」與商界有關和不太嚴重的罪行,相信保安局「做到會盡量做」。
李家超昨日表示,自己這段日子用盡時間與各界別,特別是商界,去解釋修例建議的目的、做法,及要克服哪些困難,同時亦很細心聆聽他們表示關心的不同議題的理由和出發點。在正式收到的意見中,有3,000份表示支持政府方案,另有1,400份反對,局方正全面研究不同的意見。
李家超強調,在處理意見的過程中必須謹慎,因為整個《逃犯條例》是沿用了近22年的法律,局方須確保這個行之有效的元素獲清楚考慮,冀大家給予時間,讓保安局及律政司研究完所有的意見,提交最後的方案後,再向大家解釋當中的看法和原因。
李:待最後方案再解釋
他昨日下午與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就《逃犯條例》修訂會面約1.5小時。吳宏斌會後引述,李家超答應考慮剔除「十條八條」與商界有關和不太嚴重的罪行,並指李家超說一些特區政府簽訂的長期移交逃犯協議中,亦有剔除部分罪行,相信當局「做到會盡量做」。
吳宏斌認為,香港是法治地方,若能完善法例保障港人安全,廠商會支持。他相信有特區政府和法庭把關,不會有隨便移交逃犯的問題。
另外,香港工業總會昨日發新聞稿,就《逃犯條例》修訂提出意見。工總表示極度關注引發事件的台灣謀殺案,並支持政府制定合適的法例修訂,及爭取立法會通過,以盡快把涉案人士移送至台灣受審。
不過,工總指,現時有移交逃犯協定的20個司法管轄區,並不全數包括46項罪類,故建議當局基於同樣原則,先處理最嚴重、涉及暴力的罪行類別,如謀殺、惡意傷人、綁架等,又建議政府在移交上設高門檻,如剔除在港一般以民事訴訟處理的事宜等。
工總倡准審港人涉外重罪
工總建議的另一個方案,則是修訂《刑事司法管轄權條例》和《侵害人身罪條例》,讓香港法院有權審理港人在其他司法管轄區犯下的嚴重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