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特區政府建議修訂《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以堵塞現時香港與絕大多數司法管轄區均無有關安排的漏洞,唯商界對經濟犯罪的界定有其憂慮。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昨日表示,若大家有憂慮,可將條例下的46類罪行的部分項目移走,待有需要和有信心時再處理。他認為,中央對剔除經濟罪行無意見,而從《外商投資法》、新稅務安排等都可見,中央願意聆聽港人意見。
譚耀宗昨日在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自己曾與商界接觸,認為可以商討如何完善機制。除了將移交逃犯所牽涉的罪類略為收窄外,他亦建議與內地移交逃犯的請求,可由中央級別機構提出,而非地方檢察院或地方政府。
就有人認為只處理與台灣移交疑犯,譚耀宗表示不認同,並強調有關條例有法院把關,既可行,亦合理,可以堵塞法律漏洞,而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亦提及現時有很多移交逃犯的請求正在「排隊」,又反問道:「機制無問題點解唔繼續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