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煒光
梁天琦等人被控暴動等罪,日前陪審團裁定,梁於砵蘭街參與暴動罪名不成立,全城嘩然。專欄作家屈穎妍問得好:「倘若這樣都不算暴動,怎樣才算?」警察在處理這次暴動中有逾100 人受傷,但最後始作俑者脫罪,難免令人心生義憤。
從維護香港法治制度來看,縱使如何激憤,只能用制度方法去解決。為免日後再有人濫用暴動、肆意挑戰警方,破壞法治, 特區政府擬立刻展開下列工作:
1)立辱警罪,而且法例必須訂明最低刑罰,以免有人刻意放生,這是保障警察尊嚴的重要手段。
2)立反幪面法,在遊行示威和群眾集會中,如無合理辯解理由而幪面,即屬犯法,政府有權以簡易治罪方法, 把違法者送進監牢。
3)對梁天琦案,政府應上訴,直至有最終裁決為止。若其間發現有法例漏洞, 立即啟動修改。
4)立即啟動全球通緝黃台仰、李倩怡等人,告訴全港市民,挑戰法治,政府將「追到天腳底」,都要將其緝捕歸案。
5)愛護香港的媒體應製作視頻,在網上不斷發放, 讓年輕人知道觸犯法紀、參與暴動的人會獲判什麼刑罰,也傳遞明確訊息:「若跟隨梁天琦等人挑戰法紀, 那判囚三五七年是肯定的。」
6)參考外國重判例子,多加宣傳, 讓年輕人知道這是國際標準,以暴力手段表達政治訴求一定會被懲罰。
7)特首應仿傚上屆特首去探望警隊, 為警隊打氣。
8)警隊應每年舉行一次防暴演習,告訴以身試法的人,「警察已準備好﹗」
如今美國要遏制中國崛起,一定是從香港入手,打「香港牌」。因此,特區政府全體高層必須提高「國家安全」意識,對任何挑戰法治和勾結外部勢力的行為,必須依法追究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