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誘登記蒐私隱 「毒果」毒計卸責

2019-04-29
《蘋果日報》網站實施會員登記制,但使用條款隱藏不少「魔鬼條款」,用戶隨時資料外洩也投訴無門。《蘋果日報》網站實施會員登記制,但使用條款隱藏不少「魔鬼條款」,用戶隨時資料外洩也投訴無門。

講明不保證用戶安全 另註冊公司免「上身」

屢被揭無視傳媒道德及私隱的《蘋果日報》網站,本月初實施會員制,市民必須登記個人資料始能閱讀全文及視頻。其後,網站被指高價收購「安心偷食」片段,誘使40萬為睇片的網民入會,累積會員數量旋即破200萬大關。

不過,食「毒蘋果」要小心私隱陷阱,香港文匯報發現該網站存有大量「魔鬼條款」,例如「無法保證且不保證你的賬戶或你的內容的安全性」,而與會員簽訂使用條款的公司不是壹傳媒,而竟然是一間以港幣1元股本成立的私人公司,並由該報社長張劍虹任該公司董事。此舉令人質疑一旦網站洩露會員資料時,壹傳媒能「金蟬脫殼」避過刑責。同時,網站伺服器疑設置於與壹傳媒關係密切的美國(見另稿),IT業界擔心用戶日後若要追究責任時,香港法律未必適用。 ■ 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

《蘋果日報》網站於本月10日下午5時起實施會員制,現階段容許已登記的會員,免費瀏覽網站內全部文章、影片及電子書等內容,未登記的會員則只能每天在「即時焦點」看到一段精選的「編輯推介」文章。實施登記制度後數天,「巧合地」爆出全城哄動的「安心偷食事件」,一日間進賬40萬登記人數。

截至本月18日,該網站的累積登記會員數目已超過262萬。

網民如欲瀏覽該網站的新聞內容時,會被要求先註冊或登入,點擊進入後可選擇透過手機號碼、電郵、facebook或google賬戶登入,下方則載有「私隱聲明」與「使用條款及細則」的連結,註冊即代表已閱讀並同意有關條款。

非與「壹傳媒」簽約 列明拎個人資料

如點選「使用條款及細則」的連結卻發現,與用戶簽訂條款的公司並非「壹傳媒」,而是一間名為「OMO Network Limited」的公司。條款列明,「收集的電郵地址和(如適用)用戶名、電話號碼、手機程式訊息推送及地址聯繫你(用戶),以向你推薦、宣傳或促銷我們的商品和服務。」

條款又表明,「我們(OMO)可能將你的個人資料提供給第三方服務供應商(可能位於香港境外)......可能將你的與賬單和付款有關的信用卡號碼和信息提供給代表我們的第三方服務供應商。」

OMO之後列出大堆免責條款作「免死金牌」,「無法保證且不保證你的賬戶或你的內容的安全性......我們的服務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間接損失、附帶損失......公司在任何情況下均不承擔任何形式的責任。」

揭「1蚊雞公司」 圖「1招卸全責」

香港文匯報記者遂透過公司註冊處為「OMO Network Limited」起底,發現該公司成立於2015年7月,股本僅1港元,由一間英屬處女島公司持股,時任壹傳媒執行董事丁家裕代表該英屬處女島公司簽署文件,時任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嘉聲則為OMO的董事;其後OMO經歷多次人事變動,目前的董事為《蘋果日報》社長張劍虹。

香港I.T.人協會會長李先生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認為,《蘋》網站將「使用條款及細則」交由另一間公司處理的做法有點奇怪,尤其是該間公司僅以1元成立,「有理由令人懷疑此舉是否為避風險,他日一旦發生資料外洩等事故而被追究責任,只需由該間『1蚊公司』負責而《蘋果》卻可置身事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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