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早前與女友甜蜜合影。 fb截圖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香港法院昨日就陳同佳案作出裁決,台灣方面處理該宗香港少女在台被殺案的台北士林地檢署表示,尊重香港法院判決,並希望香港提供司法互助,移送疑犯到台灣受審。
士林地檢署發言人表示,不管是按照什麼樣的法例,或是相關的一些程序,現階段只希望港方回應台方司法互助的請求,移送逃犯到台灣歸案。至於香港政府要如何回應、用什麼依據、什麼程序來回應,基本上尊重香港政府就立法權、司法權運作的結果。
殺人罪以洗錢罪論處不相稱
士林地檢署去年12月已經對陳同佳發出通緝令,一旦陳同佳再次入境台灣,就可依法拘捕他,其通緝令有效期長達37年6個月,直到2055年8月17日。
台灣陸委會則對陳同佳未能受殺人罪行的應有審判與法律程序「表示遺憾」,又稱疑兇最終僅以洗黑錢罪論處,與其所涉殺人罪行並不相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