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及李家超回應案件。 中通社涉台殺女友疑犯最早10月出獄 政府做後續工作需時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立法會《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今日召開第二次會議。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表示,涉嫌在台殺害女友的陳同佳4項洗黑錢罪成判囚,但可能最快今年10月獲釋,修例有「的的確確的迫切性」,刻不容緩,必須爭取在今年暑假立法會休會前通過,讓政府有足夠時間做後續工作,冀委員會各委員能互相尊重,盡快選出正副主席,讓草案審議工作能夠盡快、務實地開展。她坦言,明白修例在社會上有爭議,冀於法律審議過程能夠澄清和消除市民的疑慮。
林鄭月娥昨日由北京返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第一時間到機場向她匯報陳同佳案的進展,並會見記者。
針對陳同佳4項洗黑錢罪成,判囚29個月,李家超首先指出,根據《監獄規則》,在囚者如果行為良好,會被扣減三分之一的刑期,「所以按過去的經驗,我們估算如果他的行為良好,最早的出獄日期應會在10月。」
重申移交堵漏洞「初心」
林鄭月娥隨即重申,是次修例的兩個「初心」,一是為了處理令很多香港市民憤怒的台灣殺人案,「台灣當局提出了希望我們移交,但礙於現時法律上的限制,我們沒有一個法律基礎可以進行這項移交的工作。」二是要堵塞法律漏洞,除去條例上的地理限制及程序上的不足,以符合在國際上協助打擊嚴重罪行的安排。
她強調,兩個「初心」同樣重要,「當然台灣事件是會引致我們在時間上更緊迫,因為不希望這個涉嫌人士會逃之夭夭。」
由於陳同佳最快10月獲釋,林鄭月娥認為,是次修例有「的的確確的迫切性」,甚至可以說是刻不容緩,必須爭取暑假休會前通過,讓政府有足夠時間做後續的工作。
至於有關法案委員會首次會議以拉布告終,開了兩個小時會議都未能選出正副主席,林鄭月娥坦言「可惜」,並呼籲有關議員在今日的會議上互相尊重,盡快選出正副主席,「讓有關條例草案的審議工作能夠盡快、務實地開展。」她又說,保安局和律政司不同人員都會出席有關會議,協助議員審議草案。
雖然認為現時移交逃犯的人權和程序保障都很充足,並與國際標準接軌,但林鄭月娥承諾,若議員在審議期間提出一些值得考慮、有助消除社會疑慮的建議,特區政府會「很認真考慮和處理議員提出的建議」。
盼審議過程釋公眾疑慮
被問及前日反對派舉行的反修例遊行,林鄭月娥表示,自己寫信予受害少女家長時,已知修例在社會上有爭議性,但政府會努力化解爭議,盡快修訂法律,「昨(前)日或以前在一些公眾集會、公眾遊行,市民表達了關注,或者市民有一些不理解的地方,我希望透過法律審議過程能夠澄清和消除他們的疑慮。」
李家超進一步解說香港與台灣方面的溝通情況。他表示,特區政府已經啟動了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和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的平台,在上月開始和台方展開溝通。
他續說,台方有回信予特區政府,而特區政府亦在一天至兩天左右回信,「大家商討怎樣可以做一些準備的工作,去處理有關方面的要求,以及如果我們的法例獲得通過,就有法律基礎可以即時落實一些以個案式移交的安排。」
需時與台灣商移交細節
李家超強調,現時香港只可與台方作出一些預備工作,懇請有關法案委員會可以盡快開會,審議草案,讓特區政府可以落實向台方移交逃犯的細節,「因為始終我們未有法律基礎去真真正正落實安排的細節,到我們有了法律基礎,亦都需要有一些過程,例如有沒有一些證據要移交去台方,幫助他們作出檢控,這些都需要一些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