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港聞 > 正文

專家之言:卡主若涉疏忽 或需承擔損失

2019-05-04

沉寂一時的「讀卡黨」再現,市民最關心一旦信用卡遭盜用所造成損失責任誰屬。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接受香港文匯報查詢時表示,發卡機構向客戶發出新信用卡時,會附有卡主需要遵守的相關注意事項。基本而言,卡主除必須妥善保管信用卡外,當發現信用卡遭盜用時,卡主有責任盡快通知發卡機構及報警,若延誤通報則必須要有合理解釋,才可免負上損失責任。

接收交易短訊減風險

羅少雄提醒,如果信用卡遭盜用涉及人為疏忽,卡主就可能需要負上損失責任,故市民在收到信用卡月結單應第一時間拆閱核實,若發卡機構有提供一次性交易密碼或電話交易短訊服務,卡主便應該選用以盡量減低風險。同時,提款卡及信用卡在櫃員機的每日提款額亦應設有上限。

大律師陸偉雄接受香港文匯報查詢時表示,在一般情況下,信用卡遭盜用引致損失的責任問題,需要釐清事件屬發卡機構或是卡主的疏忽,再按雙方在事件上所涉疏忽程度,衡量所需要承擔損失的責任。

他以今次案件為例,因為發卡機構在信用卡上未有裝設晶片,以致出現嚴重保安漏洞,加上為免客戶失去信心,發卡機構承擔所有損失亦屬合理。

加密晶片卡可防偷料

有資訊科技專家指出,不法分子只需取得信用卡磁帶資料,或已可複製信用卡冒認卡主進行網購,如果卡主連密碼也遭盜取,不法分子更可以製作假卡進行提款。要防止「讀卡黨」的最有效方法,是信用卡及提款卡全面採用加密晶片代替磁帶,防止「讀卡黨」利用讀卡機複製磁帶資料犯案。 ■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