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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源洩試題案 改控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2019-05-15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補習天王」蕭源與妻子及兩名考評局前主考員,涉嫌透過自己手機非法互通中學文憑試(DSE)試題和保密資料案,4人早前被控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等3項罪名。惟律政司因上月終審法院就不誠實取用電腦罪作終極裁決,說明用自己手機或電腦不算是取用,無觸犯條例,故不能再引用被形容是「萬能key」的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檢控各被告。案件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訊,控方申請改控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但辯方以控罪修訂幅度太大,需時考慮是否反對為由,要求將案押後。裁判官最終決定押後至6月18日再提訊,各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四名被告,分別為被起訴後已遭現代教育中止合約的中文科「補習天王」蕭源,其真名蕭志勇(42歲),以及同任中文科補習導師、真名蔡盈盈的蕭妻蔡怡(33歲),而蔡曾獲提名出任2017年文憑試中國語文科考試監考員。

至於另外兩名任職老師的被告張國權(43歲)和吳宏樑(43歲),曾分別獲委任為2016年及2017年中學文憑試中國語文科的口試主考員。

案情指,在2016年至2017年間,張、蔡兩人涉嫌使用自己的智能電話,分別將2016年及2017年的中學文憑試(DSE)中國語文科考試保密試題傳送給蕭;吳亦透過其智能電話向蕭傳送2017年文憑試中國語文科考試簡介會的保密資料;至於蕭則涉透過其智能電話接收有關資料。

蕭、張、吳原本同被控兩項串謀有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蕭另與蔡原被控一項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控方昨在庭上未讀出經修訂後的控罪內容。

不過據了解,經修訂後控罪是,蕭、張兩人共同面對一項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另與吳共同面對一項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而蔡則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辯方:修改幅度大促押後審

辯方大狀指,上周五(本月10日)下午才收到經修訂的控罪書,由於控罪修訂的幅度太大,需時向被告解釋控罪內容,以及考慮會否提出反對等,故此要求將案件再押後。

辯方又指,經修訂後的控罪主要針對被告洩密行為,本應透過《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條例》第十五條保密條例控告各被告,此亦是簡易治罪方式處理的控罪,檢控時限只有6個月。

辯方質疑控方是因錯過6個月的檢控時限而「繞過」該條例改控現時的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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