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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小果案」始末

2019-05-25

入伍:就讀武警學校

1992年12月 孫小果入伍,後進入武警某學校學習;

輪姦、故意傷害:獲刑3年脫獄,屢犯惡行獲判死刑

1994年10月 孫小果因輪姦案入獄3年,7個月後「在監外執行」;

1998年2月 孫小果因強姦罪、強制侮辱婦女罪、故意傷害罪等獲死刑;

減刑:捏造「井蓋專利」

2008年10月 孫小果曾為「聯動鎖緊式防盜窨井蓋」技術申請國家專利;

出獄:化名「李林宸」

2010年 孫小果以「李林宸」之名在獄外活動;

經商:註冊多家公司

2011年起 孫小果以「李林宸」和本名(2013年起)先後註冊多家公司;

受查:中央進駐嚴打

2019年4月24日 中央督導組進駐雲南期間,昆明市加大工作力度,打掉了孫小果、涂力軍等一批有影響的涉黑涉惡犯罪團夥,查處了一批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案件。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丁樹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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