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立法代審判違憲 學者指法理依據充足
香港文匯報訊 綜合中通社及路透社報道,針對美國的「華為禁令」,最新消息顯示,華為28日作出回擊,已向美國法院提出起訴以及簡易判決動議。華為指控,美國政府的「華為禁令」是典型的剝奪公權法案,直接判定華為有罪,是「用立法代替審判」的暴政,涉嫌違憲。對此,有法律學者認為,華為的指控理據充足。
去年8月,美國國會通過《國防授權法》。而當中第889條列明「禁止某些電信和視頻監控服務或設備」,阻止聯邦機構購買包括華為及中興設備或服務。華為已於今年3月對此禁令提出訴訟,望法院裁定禁令違憲,強調美國國會未有證據支持禁令。本月15日,美國商務部將華為及其他70家關聯企業列入貿易管制黑名單,今後若未獲美國政府許可,將無法取得美國企業的零組件和技術。
華為發出的聲明指出,美國國會通過的針對華為的剝奪公權法案直接判定華為有罪,對華為施加了大量限制措施,其目的顯而易見,就是要將華為趕出美國市場。這是「用立法代替審判」的暴政,是美國憲法明確禁止的。華為方面希望,美國法院能宣佈「華為禁令」違憲並禁止執行。
提訴有前例 撐合法維權
對此,復旦大學法學院教授張乃根昨日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指出:「從國內法層面看,特朗普政府通過立法的方式,或是總統簽署行政命令宣佈國家進入緊急狀態的方式,限制華為獲得美國的技術和零部件,並禁止華為產品進入美國市場,這是對美國國內法的濫用。」
張乃根進一步闡釋道:「美國憲法修正案對due process(正當法律程序)作出了明文規定,特朗普政府對於華為採取的措施是否符合due process原則,要打一個問號。加上在美國,在一定情況下是可以對行政命令進行司法審查的,有很多類似案例。因此華為起訴美國政府違憲,法理依據充分。但美國的法院會怎麼判,還有待觀察。我們支持華為進行合法維權。」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兼系主任趙雲昨日向媒體指出:「特朗普政府的行為確實存在程序上的問題。之前對華為的起訴就涉及到證據,不能只是假想,這一次同樣如此,加上美方還沒有證據證明對華為的指控,因而以該指控為基礎發佈的有關法案存在程序公正方面的嚴重問題,因此華為此次的指控更有說服力。」
美不講道理 華兩手準備
特朗普政府的做法是否也違反了國際法?身為國際法專家的張乃根指出:「美國針對國外企業採取單邊制裁措施已經不是第一次了,美國經常會以國家安全等為由,對外國企業實施『長臂管轄』,這違背了國際法通常的『屬地管轄』原則。這是國際法領域通常的看法,不過美方可能會從國家安全角度來解釋。」
張乃根說:「因為國際法對於管轄問題沒有公約,中方也很難通過國際法院或其他第三方機構來解決爭端。而且中國通常也不會循國際法院途徑,而會盡量尋求和平談判,這是比較好的方式。」
但他續指:「但現在美國不僅對華為如此,對中國也是濫用權力施加關稅,所以美方顯然不想進行任何磋商,幾乎是表現出一種不講道理的狀態。中方也只能一方面繼續尋求談判,同時採取必要的反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