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上周三立法會外的襲警衝擊行為仍歷歷在目,反對派卻一再指鹿為馬,聲言「所有人」都很「和平」,並要求特區政府不要檢控這一小撮暴徒。多名政界人士昨日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強調,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違法者須接受法律制裁,不能因人數多寡或政治壓力而有所偏幫或縱容,否則香港賴以成功的法治基石,將蕩然無存。
梁美芬:有無罪由法庭裁決
城大法律系副教授、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昨日表示,任何人倘觸犯法律,就需要承擔法律責任,不能受到政治因素或示威人數多寡而決定是否起訴或裁決。倘因政治因素而決定不檢控個別人等,才是不公義的行為,亦對其他守法者不公平。
她強調,倘政治凌駕法律,將直接影響香港的司法制度,這是一件很危險的事情。至於有關人等是否有罪,應交由法庭作出裁決。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何俊賢強調,基本法已保障市民的言論自由,有人濫用「自由」甚至做出過激行為、影響社會秩序,是不可以接受的。
他批評,反對派不斷威脅特區政府「不能檢控」上周三的暴徒,但當日大家透過不同的媒體,都清楚看到一場又一場的衝擊場面,同時更有不少聲音要求當局嚴正執法,故認為有關事件應交由法庭判決,而非以政治凌駕法律。
何俊賢並批評,反對派把其他和平的示威者與激進暴徒綁上同一戰車上,不斷令社會陷入撕裂,將造成很嚴重的後遺症。
顏汶羽:無違法不會被入罪
民建聯副秘書長顏汶羽指出,對執法部門而言,任何人違法都應起訴,由司法獨立的法庭公平、公開及公正地審訊。香港市民應對法庭有所信心,沒有違法的市民不會獲判罪,反之亦然。
他強調,倘有法不依,香港社會就會大亂,無法正常運作,這肯定是香港市民不願看到的事;若不追究、不起訴,會影響香港形象,香港是法治社會,不能作出有法不依的決定。當然,若警方調查後發現沒有證據證明個別人等的行為已觸犯法例,就應盡快釋放有關的被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