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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容網絡欺凌警員及其家人

2019-06-27

柳頤衡

警方無怨無懼地緊守前線崗位,以無比忍辱負重的毅力,發揮不屈不撓的意志,化解種種用心不良的挑釁與衝擊,方能安定大局。警隊是香港社會安寧和繁榮穩定的守護神,廣大市民決不容網絡欺凌侮辱警員及家人,社會理應支持警方執法,以維護港人福祉。

6·12暴動和6·21包圍警察總部,把警隊推到風口浪尖,誣衊、「起底」和攻擊警方的言論鋪天蓋地。反對派為繼續打擊政府的管治威信,正千方百計打擊警隊士氣,不單透過示威挑釁,更藉網絡欺凌及「起底」,嚴重侵犯警員及其家人的個人私隱。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稱,現時網上除了攻擊警員的帖子和片段外,亦有對警員及家屬「起底」,有些言論更涉及危害警員家屬安全。

據報道,僅6月16日至6月21日,合共逾500名警員及其親友的個人資料被網上「起底」。網上討論區、社交媒體等近日湧現不少欺凌警員的「起底」行動,有人在網上發放大量警員的姓名、警員編號、社交網站照片及住址等個人資料,甚至上載警員的個人與家人的手提電話號碼與身份證號碼,明目張膽進行滋擾恐嚇。有警員已反映,因被網絡「起底」而收到電話滋擾,有警員的子女被「接放學」。可見網絡欺凌警員與家人的情況已極其嚴峻。

要求網站刪除有關警員私隱貼文

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6月16日向警隊撰信,強調香港警察一直堅守政治中立的守則,竭盡所能地履行職務。他又稱,警員有怨言,慨嘆眼前鋪天蓋地的謊言,將守護香港的警察抹黑至死,暴徒卻成為「英雄」,政棍更成為「革命先鋒」。林志偉強烈譴責網上欺凌的不道德做法,指有關人士取得個人資料的過程或干犯香港法例,協會和管方會嚴肅跟進處理。

警方高層極其重視網絡欺凌警員,已呼籲有關警務人員舉報,而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已收到相關同事的投訴,並將向網絡公司要求刪除相關資料,若內容涉及刑事成分會追究到底。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約見私隱專員黃繼兒,提出四點要求,包括:嚴肅跟進警員被網絡「起底」問題、要求相關網站刪除有關警員私隱的貼文、積極跟進受事件影響的警員及其家人並提供支援、檢討現行私隱條例阻嚇性是否足夠。

應立法打擊網絡欺凌增阻嚇性

黃繼兒表示,至今已經接獲逾130宗警員或家屬的投訴或求助個案,由於深知網絡的傳播速度驚人,影響力大,已經快速展開處理和調查,要求相關網絡供應商將涉及個人資料的內容下架。他指出,已透過網絡供應商找到部分上載有關資料人士,並向他們發出通知信,若經勸喻後該人士仍繼續上載資料,會交由執法機關處理,刑法最高可判入獄兩年,罰款20萬元。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多個國家提升了對網絡欺凌的懲罰力度,通過法律遏制網絡欺凌。在英國,網絡暴力分子一旦被抓獲,經由刑事法院審理,最高將面臨2年徒刑,而此前的量刑是6個月。美國對網絡安全進行立法,頒佈《梅根·梅爾網絡欺凌預防法》,並制定反網絡欺凌的指引,提高大眾對網絡暴力的警惕。加拿大成立專門工作小組,研究修改有關的刑事法例,將網絡欺凌入罪。新西蘭通過新法例,禁止透過互聯網傳送任何帶種族歧視、性別歧視,或有關宗教、性別和殘疾的攻擊訊息。而一旦訊息導致對方出現嚴重的情緒困擾,這個罪名就會成立,一經定罪,最多可判監2年。 

本港現時私隱條例在打擊及懲罰網絡欺凌的阻嚇性不足,當局應檢討《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是否具足夠阻嚇性,應該透過立法加強網絡欺凌的監管,同時建立應對網絡欺凌的處理機制,考慮增加罰則,或研究新增無需經過法庭處理的獨立行政罰款以增加阻嚇性。社會應建立正面的網絡文化,並加強網絡道德和公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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