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膛山人
大約在一九五九年至一九六一年期間,本山人於崇基學院社會工作系(首屆)畢業後,曾在上述機構工作了兩年,該機構為基督教青年會YMCA的一個附屬機構,YMCA特別設立該機構的主要目的是當時從內地來港的大專學生人數不少;大部分的家庭經濟環境比一般香港家庭之青年人稍差一些,所以青年會特別設立該機構專為該等學生服務,協助他們利用課餘時間,擔任一些課外工作,賺取一些助學金,解決他們生活上的一些問題。
該機構的英文名本來是Student Christian Centre,但不知因何理由,青年會卻把這機構的中文名定為「基督教大專學生公社」。
說起來,這已是六十多年,一個甲子之前的事了﹗最近和一些當年曾參加這種「部分時間工作」的學生,談起當年的工作情況,其中一位朋友向我提議,不如寫一篇短文,把這些舊事,作為一個記錄,也是香港發展中,一個相當特別的片段,假如我們再不提這些往事,因而湮沒,似乎甚屬可惜﹗我們一共四人,均是八十歲以上的老青年,他們三位命令我執筆,反正我也是無時不在搜索可以記下來的往事,為什麼要錯過這個相當具有特色的往事呢﹗乃馬上執筆為記。
該大專學生公社,位於當今之窩打老道23號,青年會與廣華醫院之間的碧街旁(靠近青年會),目前已改建為青年會旅舍,當時只是一座四層高之建築物(今天楊震社會服務中心及安素堂的對面),當時只利用地下至三樓,合共三層,作為辦公室及學生活動地方,四樓是主任的宿舍,其實地下全層是辦公室,二樓也有兩間小辦公室,其餘百分之八十的地方和三樓全層都是用作學生活動的地方,包括乒乓球場、音樂欣賞室、攝影室及黑房、土風舞及舞蹈班之課室、電影晚會、日本語及國語班課室等,亦可用作大專院際籃球、乒乓球及田徑、游泳等籌備會的工作及會議室,上述各種大專學生活動均由我主理。
所以,每天我均由早上九時工作至晚上十二時正,因為該樓的看更強迫我必須於午夜十二時前半分鐘離開該「公社」,因為他必須休息,我們曾多次發生口角,例如我說︰「我代你鎖門不可以嗎?」他說︰「不能,因為這是我的責任。」但後來我們成為好友。
我為了那份工作,真的是付出了百分之二百的工夫,原因是青年會彭總幹事對我特別欣賞,因為他也是崇基學院董事會主席,他看見我在崇基學生會時任體育幹事所主辦的崇基第一屆運動會,時維一九五七年十二月,地點在港島南華會的運動場,他和崇基當時的註冊主任謝昭杰老師旁觀了我之籌備工作成果,便告訴了我,畢業後一定來青年會工作吧﹗因此我的第一份工作便選擇了青年會。
長話短說,當時我之月薪只是四百元,但我同學加入政府工作的底薪卻是一千三百五十元,於是我只好也寫信申請政府工作而離開這份心愛的工作﹗而在政府工作也獲得了非常難得而寶貴的工作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