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測試鹹水環境 罪成或罰數億澳元
澳洲競爭及消費者委員會(ACCC)昨日宣佈已入稟法院控告韓國三星電子,指其智能手機Galaxy系列超過300條廣告中,多次展示用戶可在泳池及海中正常使用手機,最終卻貨不對辦,質疑廣告內容誤導及欺騙消費者。一旦罪成,每宗違規個案將使三星面臨最高1,000萬澳元(約5,469萬港元)罰款,意味總罰款可能高達數億澳元。
ACCC指出,三星自2016年2月起,在電視、社交媒體、戶外廣告等平台刊登逾300條涉及手機防水功能的廣告,部分更暗示手機適用於鹹水環境,例如有廣告聲稱其手機可在1.5米深的水中,正常使用30分鐘,並展示手機在泳池池底及海中使用的情況,另一個Galaxy A5的廣告文案直指「在海灘拍攝你的周日衝浪時間」,硬照則是在水下拍攝。
用家投訴入水不賠
然而,三星在官方網頁中表明,Galaxy S10手機只曾在淡水環境中進行測試,更呼籲用戶避免在泳池及海灘使用手機。ACCC直斥三星的廣告內容「錯誤、誤導及具欺騙性」,讓消費者誤以為其手機可在任何水質中使用,亦沒進行充分測試,了解淡水或鹹水對手機壽命帶來的影響。ACCC又指,曾接獲消費者反映,其三星手機浸水後出現故障,三星卻表明保養條款不涵蓋手機入水或入塵造成的損毀。
ACCC主席西姆斯批評,三星手機廣告中展示的使用環境與實際不符,影響消費者的理性判斷,並為其手機帶來不公平的競爭優勢。西姆斯強調,根據澳洲消費者法例,商戶不得誤導其產品性能,三星卻因知道防水功能對消費者決策有重要影響,屬於刻意誇大。
三星否認誇大
這次並非三星手機防水功能首次被懷疑存在問題,2016年美國《消費者報告》雜誌報道,三星Galaxy S7手機的防水測試不達標,當時三星承認生產過程出錯,但只影響少量手機。
三星否認澳洲當局指控,強調所有廣告合符澳洲法例,揚言將繼續宣傳手機防水功能,亦會遵守生產者保修責任及澳洲消費者法例,向客戶提供免費的維修保養服務。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