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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你知】「301調查」成對華徵稅理據

2019-07-12

「301調查」源自美國《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當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確認,貿易夥伴的行為違反貿易協定,或對美國不公平、不合理,美國總統便可採取報復措施,包括加徵關稅、停止履行貿易協定、以至要求貿易夥伴簽署新協定等。

「301調查」為期一年,貿易代表辦公室提交報告前,會召開公眾聽證會。美國2017年按照「301條款」,對中國在創新和知識產權等領域的行為展開調查,結果調查報告發表後,美國隨即宣佈向中國貨品加徵關稅,標誌美國對華貿易戰開始。美國現時亦正運用「301條款」,向歐盟涉嫌補貼商用飛機生產展開調查。■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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