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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酒保認3年前旺暴罪

2019-08-21
■2016年農曆新年的「旺暴」案,警方今年初再落案控告3名涉案男子 資料圖片■2016年農曆新年的「旺暴」案,警方今年初再落案控告3名涉案男子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2016年農曆年初一深夜至年初二清晨發生的「旺暴」案,警方今年初再落案控告3名涉案男子分別「參與暴動」、「縱火」及「刑事毀壞」等罪名。案件昨在區域法院再提訊。辯方稱,首被告譚百熙將承認一項「參與暴動」罪,待被告被定罪後,控方將不就他「刑事毀壞」罪作檢控。3名被告續獲保釋候訊,案件排期至明年4月20日開審,預計審期要15天。

另兩青年被控縱火刑毀

3名被告依次為任職酒保的譚百熙(21歲),任職游泳教練的陳舜堯(30 歲),以及報稱是學生的王國斌(22歲)。譚百熙被控一項暴動罪,控罪指他2016年2月9日(年初二),在旺角豉油街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陳舜堯被控一項縱火罪,指他同日用火燒毀一塊屬於香港體操總會的橫額;王國斌則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指他同於上述時間在山東街,聯同其他人損壞行人路。

另外,譚百熙和王國斌被控多一項刑事毀壞罪,指他們在山東街76號門外,連同其他人損壞一支屬於政府的標誌杆。

首被告譚百熙的代表律師昨在庭上稱,譚早前與律政司商討後就參與暴動認罪,獲承諾不會再就刑事毀壞罪被起訴。其餘兩名被告的代表律師將否認控罪,並各傳召1名證人作供。

控方則表示,開審時將傳召23位證人,當中包括12位警務人員,10位街外證人及1位政府化驗所職員。控方續指,將呈上合共7小時的閉路電視及新聞片段,約4小時的錄像會面片段,屆時證人將就證物及視像片段提供專家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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