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連日來,「黃媒」記者緊咬新屋嶺羈留中心「警方濫權」的偽命題不放,捕風捉影指當日被羈留的53名疑犯中,有人被阻延求醫、阻撓見律師,最誇張的指控是警員毆打疑犯、有少女被警員輪姦,以子虛烏有的事件抹黑羈留中心。警方連番闢謠,「黃記」對警方的解釋無言以對時,就是「硬屈」警方造假。昨日警方再次嚴正聲明,毆打和性侵屬嚴重的失實指控,目前沒有接到性侵受害人的投訴,呼籲受害人現身舉報以便警方調查,以正視聽。
指控嚴重失實 從未收到投訴
支援科警司戚夏瑜表示,就有人指控警員在行動中作出不同程度性侵,及不必要肢體接觸,更有傳女被捕人遭多名警員性侵,屬十分嚴重且失實指控。她強調,為讓事件有公平調查,如事主感受屈可作出投訴,但警方並沒有收到任何疑犯受到性侵的投訴。她重申,男女被捕人不會被羈留同一臨時羈留處,均有獨立羈留室,未成年人士及成年人士也不會一同羈留。所有女性羈留人士要有女警在場,才會接受處理、羈留及搜查。身體搜查亦只由與羈留人士相同性別警員進行、監督,及不會有異性在場,不會有CCTV拍攝,不會有不同性別警員看見。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表示,8.11港九各區暴力衝擊中,一名疑犯傷勢較重即時送院,有53人送新屋嶺羈留中心,最後有30人看醫生,當被捕人送往羈留地方時,值日官會先看看有否表面傷痕,若判斷需要送院會即時安排。翻查記錄,當日值日官安排10人送院,包括自己要求送院,或值日官看到情況需要看醫生,當中並無手骨折,其餘20傷者亦陸續安排送院。
高級警司江永祥指,警方翻查記錄,未有疑犯的年紀、傷勢與傳媒引述的個案吻合。呼籲網上聲稱是護士的報料人,盡快向警方提供資料:「我]都好想知道件事的真相。」警方指,暫收到兩宗有關投訴,但都不是當事人親自提出。
警方重申所有疑犯的傷勢是拘捕時造成,並非送新屋嶺後才受傷。江永祥說,警察根據警隊條例行使拘捕權,過程若對方反抗,警方可用合適武力制服,直至成功落手銬為止:「佢愈反抗得犀利,我]同事咪要大力囓落到手銬囉,如果他願意合作,我諗我]真係比較容易落到手銬,都唔需要用任何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