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54年6月香港八和會館音樂組要求「麗的呼聲」提出轉播粵劇補回演奏費的報道裡,音樂組主席尹自重解釋提出要求的原因:「關於此事之發生,動機是鑒於目前粵劇危機四伏,同人失業日增」,又說:「目前班業不景,彼等生活堪虞,倘若長此任播任錄下去,將來不獨粵劇更形冷落,彼等前途,更覺可悲。為將來計,音樂同人實望『麗的呼聲』以『不播不錄』為佳,但設若此事獲得圓滿解決,同人等亦等於增加收入。」
上世紀50年代初,盛行粵劇電影,電影公司重金禮聘名伶演出。據聞部分名伶拍一齣電影的報酬,已足夠買一層樓,老倌們自然對參與電影演出趨之若鶩,冷待舞台演出,幾乎成了他們的副業。對部分觀眾來說,粵劇電影和舞台粵劇一樣滿足他們觀賞粵劇演出的慾望,但門票便宜得多,觀賞地點和時間也較多選擇,因此做了一項聰明的消費行為,捨舞台粵劇而取粵劇電台。在部分名伶不願演和部分觀眾不願看的市場環境下,舞台粵劇的演出自然每下愈況。可見當年從粵劇電影受益的只限於部分粵劇演員、五軍虎及小部分成功轉型的粵劇工作者,大部分的從業員也因演出減少而影響生計。
鄭啟明先生傳來的另一則新聞剪報,報道在1953年9月粵劇編劇向「麗的呼聲」要求版權費。粵劇編劇認為「『麗的呼聲』為一純粹商業機構,對於轉播粵劇,從來只付少許費用,該電台則因轉播粵劇而增加廣大聽眾與收入」。由於「麗的呼聲」沒有回應粵劇編劇的訴求,粵劇編劇便禁止該台轉播粵劇。究竟粵劇編劇與「麗的呼聲」的糾紛最後有沒有解決呢?似乎又是不了了之。
粵劇編劇向「麗的呼聲」爭取版權費,理由之一恐怕也是由於粵劇市場萎縮之故。近年很多有心人指粵劇劇團水平參差,相關機構在審批資助申請時,須嚴格把關,只支持具高水平的劇團,避免浪費公帑。這番話聽起來合情合理,但從維持行業的生存和發展來看,資助高度集中在某類持份者,恐怕會弄巧反拙;因為資源集中到高質素的劇團,整體演出量一定會減少,全行的就業人數也大大縮減,久而久之,便潰不成軍。所以,公共資源分配要照顧不同持份者的需要,只宜適度調整比例,不能過度集中。 ■文︰葉世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