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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生涉咬甩警指 被加控擾亂秩序

2019-10-09
■杜啟華被加控「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行為」罪。 中通社■杜啟華被加控「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行為」罪。 中通社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香港大學一名22歲畢業生,涉7月14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騷亂中,咬甩一名警員右手無名指一截,因而被控「襲警」和「有意圖傷人」等4宗罪。案件昨再於沙田裁判法院提訊,控方分別申請撤回、加控及修訂各一項控罪,被告獲撤銷其親友的人事擔保及推遲到警署報到時間,案件押後至10月29日轉到區域法院提訊。

被告杜啟華(22歲),是香港大學畢業生,他自9月25日起已轉在一間律師行任職法律行政人員。控罪指,被告於今年7月14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第一期,襲擊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葉卓軒、非法及惡意對高級警司梁子健的身體加以嚴重傷害、意圖使偵緝警長梁啟業的身體受嚴重傷害及非法、惡意傷害他及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或其上述行為相當可能會導致社會安寧破壞。

被告原被控兩項「有意圖傷人」、一項「襲警」及一項「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份證明文件」罪。控方指已索取法律意見,現撤回「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一罪,加控一項「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罪」,並將一項「有意圖傷人」改為一項「傷人或對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

辯方代表律師石書銘指,被告能依時出席法庭,遵守各項保釋條件,但因工作需要加班至深夜,申請更改往警署報到的時間,以及剔除人事擔保。高偉雄署理主任裁判官最終批准被告將到警署報到的時間推遲至晚上9時至12時,以及撤銷其親友的人事擔保,但將保釋金增加至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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