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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人」借「選舉聚會」呃民做肉盾

2019-11-01
■警方8月底曾反對民陣舉行遊行集會,惟當天大批市民仍上街,終有黑衣暴徒於多區大肆縱火。 資料圖片■警方8月底曾反對民陣舉行遊行集會,惟當天大批市民仍上街,終有黑衣暴徒於多區大肆縱火。 資料圖片

法律界:若變暴亂一樣犯法 政界提醒市民勿中計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煽暴派企圖再次以「和平集會」為掩飾發起暴力衝擊,「獨人」劉鬖J申請在明日(周六)於維園舉行集會,在被警方反對後提出上訴,昨日被委員會成員一致駁回。劉鬖J即「鑽空子」,聲稱明日的活動會改為「選舉聚會」。有法律界人士強調,「選舉聚會」絕非「護身符」。事實上,名副其實的「選舉聚會」確實毋須「不反對通知書」,但一旦變質,不論活動以什麼名義舉辦,如最後演變成衝擊暴亂,參與者或因觸犯《公安條例》被檢控。政界人士亦批評,泛暴派是在鼓動市民上街當黑衣魔的肉盾,市民應該認清事實,以免墮入法網。

警方前日向明日(周六)舉行的維園集會發出禁止通知書,劉鬖J不服提出上訴。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昨日下午在西營盤社區綜合大樓禮堂舉行聆訊。

警方代表東區副指揮官邱倩雯指出,警方預料會有激進者騎劫明日的集會,且申請人沒有足夠能力維持活動的安全,加上近日社會暴力升溫,估計明天的集會將出現暴力,而集會在維園中央草坪舉行,但該處沒有照明系統,若容許集會者入黑後繼續聚集,將影響公眾安全。

委員會主席彭鍵基表示,委員會一致認為,明日的集會將對公眾的安全構成嚴重威脅,加上過往的集會,無論是在途中或結束後都會出現暴力,故駁回申請人的上訴。

劉鬖J在會後聲言,雖然明天未能舉行集會,但有超過90名「民主派」區議會選舉候選人希望在維園舉辦「選舉聚會」,更呼籲市民參與以「了解候選人政綱」云云。

馬恩國:非法集結可囚5年

事實上,「選舉聚會」只是在特定情況下毋須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大律師馬恩國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倘有關集會演變成符合《公安條例》第十八條「非法集結」的定義,即3人或以上集結及作出擾亂秩序行為或作出帶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性的行為,意圖導致任何人害怕集結的人會破壞社會安寧等,即可能被控,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監禁5年。

陸偉雄:聚會「變質」違法可被控

大律師陸偉雄亦指,用什麼名義舉辦活動並非問題,就如有人舉辦祈禱會、觀星會。有否違法,需要視乎實際行為和目的,如果聚會的性質改變,致觸犯《公安條例》,參與者或會被檢控。

盧瑞安批煽暴派無所不用其極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盧瑞安批評,煽暴派為搞亂社會無所不用其極,所謂「選舉聚會」只是聚集黑衣魔再次搞事的藉口,市民須認清真相,不要以為參與的是「選舉集會」,而特區政府也須正視問題,審視目前有人掛上「選舉」兩字就企圖橫行霸道的現象。

梁志祥批劉圖用「選舉」作擋箭牌

全國政協委員梁志祥批評,黑衣魔與煽暴派連月合謀以不同的主題煽動支持者上街,目的就是在目標地區破壞、縱火及打人。劉鬖J聲言要舉行所謂「選舉聚會」,只是企圖以「選舉」作擋箭牌,實際只有一個,就是搞亂香港社會。

陳凱欣:「選舉集會」應計選舉經費

立法會九龍西議員陳凱欣直言,倘有關人等以「選舉」為名辦集會,則有關的開支都應計入參與集會的候選人的選舉經費內,並希望選管會研究妥善的方法,去處理這種表面掛荂u選舉」字眼的活動,以確保選舉公平、公正。

她慨嘆黑衣魔肆虐數個月令香港社會陷入紛亂,希望大家為了社會未來及下一代,不要繼續令傷口「傷完又傷」,大家應回歸理性,尋找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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