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國
孩子一直說腳拇趾的地方很痛,要他去看醫生,就是不肯。有一天實在痛得受不了,才肯去看。醫生一看他腳拇趾的地方,就說是剪腳甲的時候,把腳甲弄到裡面,發炎了。於是開刀,果然從腳拇趾的肉裡取出一塊不小的腳甲。
醫生還說,穿鞋不要穿太小的,緊迫的話,會把腳甲往肉裡長,會痛的,而且很難用指甲刀剪除。還說女子穿高跟鞋也會出現同樣的毛病,因為腳趾甲向肉裡面長,如果殘甲刺入肉中,紅腫疼痛,就會引發「甲溝炎」,也叫「嵌甲」。
聽了醫生說女子穿高跟鞋會產生「嵌甲」,不禁聯想到古代女子的纏足,受的痛苦豈不更為可怕?在有關女子纏足的書本裡,說是女子用白布纏得緊緊的,令腳面彎曲折斷,腳上的肉會腐爛化掉,到最後只剩下幾根柱骨,所以纏足的女子多數都會體弱多病,不能跑也不能跳。
纏足的陋習是五代以後才開始的,到宋代時只有少部分女子會纏足,特別多的是歌舞樂伎,因為纏足後會令體態婀娜多姿。纏足的流行,是從元代開始的。元代的富家女子必定纏足,原因是有錢人家,居處活動的地方不出閨閣,外出則有帷車乘坐,對於腳走遠路的功能,認為沒有什麼用。
清代袁枚著的《隨園詩話》記述了一個和纏足有關的故事,說杭州的趙鈞台到蘇州去買妾。那裡有位姓李的女子,貌美有才,但沒有纏足。趙鈞台便對媒婆說,大腳姑娘可惜了。媒婆說,她會作詩,不妨面試。於是趙鈞台以《弓鞋》為題來考她。她即時寫下:「三寸弓鞋自古無,觀音大士赤雙趺。不知裹足從何起?起自人間賤丈夫。」令趙鈞台心感慚愧而離去。
古代的賤丈夫喜歡女子纏足,女子為了討好男性,忍受終生的痛苦,想想都覺得不可思議,還好現在沒有了這樣的嗜好。現代女子喜歡穿高跟鞋,除了顯得身材高䠷和腿長之外,還有沒有吸引異性的心機在內?不得而知。